在下並非完美主義者,是依Volvo台灣公司賈先生要求與安排給原廠維修機會,
1. 但華禕新莊廠林主任不但不維修,還叫我車子去行駛500公里就好了。
2. 華禕北投廠陳主任,只維修大燈及輪子定位、平衡,中午12:30就叫我回家,剩下所有項目皆擇日處理,至今未連絡也未處理。
3. 新凱內湖廠維修人員劉先生言:動力方向機油會蒸發減少是正常的,加機油就可以行駛,不必擔心;然事實上動力方向機油管已在漏油。
4. 號稱亞洲旗艦廠凱桃桃園廠,行車記錄器是Volvo原廠的保固三年,謝副廠長於2013/01/29親眼看見螢幕全黑,無訊息,言:凱桃無維修。
5. 輪子做定位、平衡後,皆為紅字,外行人都知道零件已出問題,凱桃言:凱桃無維修。
6. City Safety時速低於15公里會有自動剎車功能,我的車子卻不會自動剎車,凱桃檢查後言:無作用。
7. 行人偵測功能CWFAB碰撞警示及主動剎車系統,我的車子都沒有作用,亦無自動剎車功能,請參閱工作單2013/01/11、2013/01/29、2013/02/18,凱桃檢查後言:無作用。
凱桃謝副廠長及莊姓維修人員言:此車所有問題要找Volvo台灣公司姚處長處理,當我電詢姚處長時,其言:車子就維修到此,不再處理,也不再維修,便掛上電話不再回應,至今無任何Volvo台灣公司人員與我連絡,有網友建言賣掉此車,我若如此,豈不是傷害到下一位車主,成為無辜的受害者或替死鬼嗎?俗言:解鈴終需繫鈴人,上述之事,若屬本人之錯,吾絕不做縮頭烏龜,會勇敢道歉還公道,若是Volvo台灣公司之錯,請Volvo台灣公司主管人員能有良知,勿躲冷氣房,亦有勇氣面對,還吾公道。



在下並非完美主義者,是依Volvo台灣公司賈先生要求與安排給原廠維修機會,
1. 但華禕新莊廠林主任不但不維修,還叫我車子去行駛500公里就好了。
2. 華禕北投廠陳主任,只維修大燈及輪子定位、平衡,中午12:30就叫我回家,剩下所有項目皆擇日處理,至今未連絡也未處理。
3. 新凱內湖廠維修人員劉先生言:動力方向機油會蒸發減少是正常的,加機油就可以行駛,不必擔心;然事實上動力方向機油管已在漏油。
4. 號稱亞洲旗艦廠凱桃桃園廠,行車記錄器是Volvo原廠的保固三年,謝副廠長於2013/01/29親眼看見螢幕全黑,無訊息,言:凱桃無維修。
5. 輪子做定位、平衡後,皆為紅字,外行人都知道零件已出問題,凱桃言:凱桃無維修。
6. City Safety時速低於15公里會有自動剎車功能,我的車子卻不會自動剎車,凱桃檢查後言:無作用。
7. 行人偵測功能CWFAB碰撞警示及主動剎車系統,我的車子都沒有作用,亦無自動剎車功能,請參閱工作單2013/01/11、2013/01/29、2013/02/18,凱桃檢查後言:無作用。
凱桃謝副廠長及莊姓維修人員言:此車所有問題要找Volvo台灣公司姚處長處理,當我電詢姚處長時,其言:車子就維修到此,不再處理,也不再維修,便掛上電話不再回應,至今無任何Volvo台灣公司人員與我連絡,有網友建言賣掉此車,我若如此,豈不是傷害到下一位車主,成為無辜的受害者或替死鬼嗎?俗言:解鈴終需繫鈴人,上述之事,若屬本人之錯,吾絕不做縮頭烏龜,會勇敢道歉還公道,若是Volvo台灣公司之錯,請Volvo台灣公司主管人員能有良知,勿躲冷氣房,亦有勇氣面對,還吾公道。



102年3月19日Volvo台灣公司葉經理電言:指定102年3月20日下午01:00,吾親駕自車至凱桃桃園廠,接受Volvo台灣公司葉經理、工程師陳先生、凱桃桃園廠謝副廠長、維修人員莊先生等檢測團,共同檢測與道路測試,否則Volvo台灣公司葉經理就不處理我車子問題,因輪子、剎車欠佳,又變速箱及動力方向機油管均有漏油情形,本人有懇求Volvo台灣公司葉經理,能否將檢測與道路測試場地挪移在台北市之原廠測試?Volvo台灣公司葉經理言:這星期唯有102年3月20下午01:00,此一時間無其它,地點絕對要在凱桃桃園廠測試不容更改,理由為成本關係(意指車馬費)問題,難到在下的生命安全,真的遠不值區區微數之車馬費嗎?
102年3月20下午01:00,余冒著危險抛開安全硬著頭皮依約前往,從台北行經高速公路慢行至凱桃桃園廠,未檢測及道路測試前,上述人員皆言明:道路測試所有人員一定全部上車道路測試,Volvo台灣公司葉經理及工程師陳先生確定為觀檢員不逃避一定上車道路測試,但當檢測出自動變速箱及動力方向機油管,確定都再度漏油時,所有參與檢測人員,皆亦口同聲言:拒絕道路測試,只願採用教學用具測試,如此一來,不論輪子問題、行人偵測功能、City Safey系統,便不能實地測知,在檢測前諸位猶言在耳,信誓旦旦,檢測後卻無一人敢與我同車,共去道路實地路測;枉費余冒著生命危險與安全,從台北行至凱桃桃園廠,Volvo台灣公司葉經理、工程師陳先生、凱桃桃園廠謝副廠長、維修人員莊先生同言:檢測行人偵測功能及City Safety系統,用電腦及原廠內教學用具測試就好,絕對不能親身去道路測試,難道我所購買Volvo汽車行人偵測功能及City Safety系統,在道路行駛中,真的完全無作用?才會讓爾等如此驚恐不已?Volvo汽車台灣公司簡直欺騙消費者,如此安全問題也能開玩笑嗎?如今車子現況如下:
1. 自動變速箱維修4次,現有4處漏油未修復。
2. 動力方向機油管維修4次,現有2處漏油未修復。
3. 輪子問題維修6次,己做4次4輪定位、平衡,未修復。
4. 行人偵測功能的CWFAB碰撞警示及在行駛35公里以下會完全主動煞車系統功能,維修5次,現完全無作用,未修復。
5. City Safety系統時速低於15公里,車輛會完全剎停功能,維修5次,現完全無作用,未修復。
6. 行車記錄器DVR:維修8次更換6台,未修復,只因102年3月20日檢測時,未出現前述情形,檢測人員便斷定為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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