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不想去淡水 wrote:我也很讚成用重刑,但...(恕刪) 流浪大的回文真讚!一開始看標題以為是開玩笑,看大家的回文還煞有介事的大表讚同光想到我們家那台8年多的冷門車,如果別人偷走了那個人要被判死刑或無期徒期,覺得實在太恐怖了吧,偷車賊該死~ 頂多嘴上罵一罵,不用真的要叫別人去死啦聽說以前日懅時代,人民沒有身分證、豬有身分證的事,也不知道真的假的,任何事物都有客觀的對價,無限上綱無疑是扭曲,像豬比人命值錢的事,令人不寒而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