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angebear1006 wrote:
00%對方錯
就看你要不要走法院
就這樣
這幾天的計程車收據一定要保留
都可以一起賠償
理賠都是這樣
能唬一件是一件
不需要跟他談了
直接告
告的期間可以先找原廠最貴的方式修復
我想一般人都會認為被大公司凹就摸摸鼻子算了
畢竟真的要走法院律師費用也不低
不過現在新安東京是已經決定要等到評估書出來
才肯在繼續談下去
現在再多講也是50%
不過看了其他人的經驗
我想到時若是對方的責任居多
新安東京的業務真的就會阿殺力的幫我解決嗎???
現在我抱著比較悲觀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