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能載舟,亦能煮粥! wrote:請問一下,你雖收了對...(恕刪) 這我不清楚. 但我沒簽和解書.只有跟警方告知, 警方也同意就這樣而已.依照其他大大的說法是依然可以提告的. 可是我覺得....當下做了一次錯誤的決定. 也沒甚麼好說的了.
這種老爸,讓我想到「中指蕭」和他老爸,遇到車禍,絕對不可以私下和解,一定要警察留下記錄,若明天他去報案,說他兒子逆向行駛雖然違反交通規則,但你卻用車禍勒索他3000元,「違反交通規則」只是違規裁罰,但「勒索」就是刑法,那不就百口莫辯,要當好人前,先學會保護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