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不認為合約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有什麼不對,但你要思考的是同意之後,後面所衍生的問題。
親友於112年6月中,當時因為有資金需求。所以選擇向和潤申請一筆貸款,總額為366萬,利率9.001%。
因為親友現在要中途結清,有致電和潤客服詢問:20期以內要支付剩餘本金違約金12%,所以按照規定,親友繳到21期準備做結清。

依照試算,剩餘金額為3231594元。
於是親友請和潤結算金額。

發現結清金額為3345963
與實際相差114369。
致電客服表示期間扣除利息10000多,尚有96947的3%違約金。
沒錯,你沒有看錯,合約內確實有載明超過20期,須支付剩餘本金3%違約金,但親友當時情況比較急,所以疏忽了合約內容。換句話說今天你簽了這個合約,你只要不是繳到最後一期,乖乖把本金含利息全部繳完,你就是要支出這些費用,前面你繳了21期,本金實際繳掉428406,利息已經高達543665。
歡迎網友來討論,我再重申一次,和潤依法照合約走完全沒有問題,是因為親友這次的經驗,想分享給各位做的警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