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大大們,
日前我太太在一般道路上,
開車時左輪不慎壓到掉落物彈起撞擊車子左前方,
回家後有跟找提及此事,
但她說她有查看車體沒發現什麼問題,
也就沒有報案.
但在本週我用車時,有注意到左前輪上方翼子板有一處凹陷,
立即詢問汽車保險員,他回覆可辦理出險,叫我回原廠請他們協助辦理出險,
後續他們會處理.
利用週六我回到原廠,跟車廠理賠專員說明事發經過,
他請我提供行車記錄器才能辦理出險,
我也請保險營業員跟理賠專員通話,
保險員也說針對此事是可以理賠.
但車廠的理賠專員請我回去檢視行車記錄器,
我回家一看發現當下行車記錄器並沒有錄到當天情形,
有告知車廠的理賠專員說行車記錄器沒有錄到,要如何處理,
他回覆我沒有佐證不能辦理,也有可能是我自己去敲的,
想請問後續我應如何處理?
為什麼保險公司已經同意可以理賠,
但車廠不願協助辦理出險?
我對出險是頭一遭,不太清楚流程,以為保了險出事可以獲得處理,
結果還這麼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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