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車已符合舊換新5萬補助 我知道可能立院再審查 因為某汽車業代說110/1/7是買新車時間最後時間 我看網頁,跟業代說的不同 https://www.5230.com.tw/act/bestrenew/qa.html A7:若舊車在105年1月8日報廢,則時間範圍為104年7月8日至105年7月7日之間(即報廢日往前推6個月日期同一天,往後推6個月日期少一天)購車並完成領牌。 所以我只要在110/1/7前報廢舊車,110/7/6前買新車並完成領牌登記,這是正確的嗎?
thunderbird wrote:所以我只要在110/1/7前報廢舊車,110/7/6前買新車並完成領牌登記,這是正確的嗎? 是這樣沒錯 ~只要在110/1/7前報廢舊車,110/7/6前買新車並完成領牌登記.就可以~
Zhi9991777 wrote:聽說政府有意延長補助增加5年,提案,不知道通過沒,7月看到新聞後沒下文,有人知道是否通過了嗎 現在只能做不能說,說了會影響年底的買氣。假設說原本舊車還想多撐個一年的,出了新聞確定會延長五年,您想想他會今年換還是明年換?當初案子立法委員與車商推的,現在是財政部自己送進立院,您想想有可能不延長嗎?
林口胖胖 wrote:沒有延長現在立法院大(恕刪) 行政院根本就還沒把貨物稅條例第12條之5的修正草案送到立法院,所以就算立法院沒被杯葛,現在財政委員會也沒得審,更別提要在院會中三讀通過了,應該問問財政部跟行政院到底在拖什麼?但很可能就是有人說的,怕影響年底車市的買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