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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禍事故理

想請問各位

我載我女朋友因被路邊停車開門,導致女朋友左腳腳後根、第一腰椎骨折(兩處皆微床手術),出院後含背架費用約23萬多!
醫生也有診斷開復健跟輪椅需6個月、但專人照護一個月(但是用腦想也知道不可能一個月),所以看護這個部分能請醫生在修改嗎?如果不能改的話 調解要怎麼說比較好理賠
目前理賠的部分 如圖
車禍事故理
想問一下 對方是明台的 大概能拿多少
對方車主的老婆是說沒錢....
2018-10-21 0:47 發佈
準備計程車收據,來回的醫療移動費用也可以申請保險費用。

看護要看醫生的個性,基本上跟醫生說明,只要行為正當,通常醫生都會協助。

另外要看對方的保險,

若只有強制險,就麻煩了!

因為強制險僅20萬理賠上限,

除非有第三責任險,才有機會全額賠償,甚至更高。

給你參考

show0923 wrote:
想請問各位我載我女...(恕刪)

所謂的專人看護試指初期只能臥床無法自行活動
當症狀減輕有辦法下床活動(需輔助也一樣),一般說來就已經脫離專人照護的範圍
坐輪椅就跟拿拐杖一樣,只是輔具
這部分給付內容要照強制險規定
診斷證明你可以問主治能不能改
超出給付範圍的你只能用精神賠償去求償
馬的,沒錢??
去告她刑事會成立嗎?
show0923 wrote:
想請問各位我載我女朋...(恕刪)
藉這個版問一下
以版這種情形,有無事先投保什麼保險,可以請先向保險公司請款,讓保險公司去代位求償(類似車體險方式),這樣受傷的人才可以安心養病.

cpeter90 wrote:
藉這個版問一下以版...(恕刪)

體傷的部分就是就是強制險給付阿
另外就是個人投保的意外險
了解
leoliou wrote:


所謂的專人看護試...(恕刪)
過失傷害提告了嗎?
show0923 wrote:
想請問各位我載我女朋...(恕刪)
慘了,關鍵字明台,明台在01風評不怎麼好
我跟樓上看法一樣,先了解對方有保什麼險
強制險只有死亡200萬/體傷20萬 財損不賠
第三責任險 是有包括財損及體傷
在理賠額度內有單據都會賠,但精神賠償這種沒單據的通常不賠或賠不多
(差額通常都是車主自己補)
1.對方有什麼險 強制險20萬人沒掛醫材有上限4萬還是多少
2.真的對方沒錢 耗時間 她擺爛也只有個前科
3.對方如果有誠意解決 二方取得一個點 趁機多要你也未必會有錢

如果協調不順6個月之內先提告過失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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