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我騎車等紅燈時停在機車停等區,之後綠燈後前方有一車輛迴轉我向左閃過此汽車,但後方的汽車就從後面擦過我的機車,事後他的車門下緣有掉漆,我人、車都沒事,事後有叫警察也給他的保險公司處理(我沒產物保險公司)
現在他的保險公司向我追討一萬多的維修費,請問該怎麼處理?
(我有壓到內車道的線,內車道禁行機車我也沒打方向燈)
我覺得雙方都有錯但不該我全額吸收吧?
leoliou wrote:
小朋友幾歲了,當下沒...(恕刪)
20歲...工作忙也沒理會,以為他們保險公司賠償他而已,沒想到他現在寄 損害適宜賠償函
一萬多是全額,但我不認為我要負全責,明天打算再打電話到保險公司詢問。
談不成只好上法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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