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長見諒,過程:
我為了開Uber賺錢,在2017/11/22向某間與uber配合的租賃車行(以下簡稱車行)租了一台A車來開,一切都正常,租期是三個月至2018/01/22。
到了2017/12月底時,覺得某款L車油耗不錯,萌生想向車行買該台L車的念頭,當天進車行跟老板詢問有沒有該款L車能買,老板說有,要我當下先填貸款申請書的資料,我跟他說車都還沒看過開過怎麼能貿然簽這些文件,他連和潤車貸的業務都叫來了,老板說先簽先送件,,送了不一定會過,過了再決定要不要買,於是我犯了嚴重的錯,傻傻地簽了貸款申請書…
到了2018/01/04,車行通知我那台L款的車前車主租約到了,可以交車給我開了,我當下就去車行把原本租的A車還回,改開L車。開的當天,我就聽到有金屬共震異音,馬上用line回報該車行與我聯繫的窗口,以下簡稱K。K就要我去該車行配合的保養廠S檢查異音,我隔天1/5就去了,但該保養廠S檢查不出來,我也馬上回報K,我說要把車子開去給他聽看看。
1/8我問K在不在車行,他剛好去台東交車,所以還沒讓他親耳聽到,我就順口問他我原本租的那台A車要賣多少錢,我想改買A車,因為L車有異音我無法接受。然後也表明說我不要買L車了,現在開L車頂多就當做用A車剩下約三週的租期來租L車,因為兩款車租金相同,K不置可否。
1/9我又問K在不在車行,他說他跟老板都在,剛好和潤的車貸業務也在,我就向老板表達我不想買L車了,看能不能補差額買原本的A車,結果和潤車貸業務說來不及了,已經撥款了。我當下傻眼,就跟老板說,車子沒看過沒開過,當初你也說先送件再決定要不要買,怎麼現在直接撥款了?我是有接到和潤的照會電話,但電話中只是問我是否有提出貸款申請,並未告知我要直接撥款…老板當然也在一旁附合說已經撥款沒辦法了…
老板說:如果解約需要付和潤違約金,但還是要我把車貸繳清,再把車賣掉(意思就是他不可能把款項還給和潤)後來安撫我說不然你先繳個半年,到時他再跟和潤談談不用違約金,讓我把剩餘車貸一次繳清。我心中除了幹還是幹,真的是無良車行,但我當下只想說算了,那就開這台L車來把貸款賺回來吧。
1/11又去保養廠S檢查異音,S說應該是排氣管的問題,但還是找不出異音點;K要我去原廠1檢查,我去了原廠1,原廠技師也說是排氣系統的聲音,但也找不到異音點。K允諾會把異音問題解決,並且所有修理費由車行來出
後來到了1/25,K要我去另一間配合的保養廠W檢查,這次W研判是變速箱的問題,我一聽到變速箱就想說嚴重了,就回報說變速箱是重大瑕疵,我要解求約。K又給我搓圓仔說要我去原廠2再檢查比較準,我就去原廠2檢查了,結果說是水幫浦的異音。
拖到2/14,在原廠2換了水幫浦,異音還是存在,我也馬上回報K。過完農曆年我又再次跟K說這台車我真的想解約,聲音存在每天開聽了很肚爛,結果K直接打給原廠2的主管罵了一頓,要原廠2換另一技師檢查,結果另一技師判斷是變速箱問題,跟原本配合的保養廠W,看法一致。
時間又來到3/1,K要我回配合的保養廠W修理變速箱,但進廠日等他通知,因為要叫零件等等;於是我3/6把車開去W保養廠,修到3/10完畢。你們應該猜到吧?3/10拿到車異音還是有,而且車子感覺變得很重,很沒力的感覺,我也馬上錄影片傳給K聽,他也只能要我再開回去W保養廠…
就在這週,我打算3/16再開回保養廠,竟然在昨天3/15我載客途中,cvt變速箱整個失去動力,就像打N檔那樣,踩油門引擎轉速有升高,但車就是不會動,D檔R檔都一樣,還好當時我不是開在快速道路或高速公路上,是一般到路,我就用慣性力慢慢開到路邊打雙閃燈…
聯絡K,他就叫W保養廠派拖車來把車拖回W廠,今天3/16,W廠老板打來說會幫我換整顆堪用的變速箱,修到好為止…
以上是這幾個月的經過
我礙於怕信用不良,所以繳了2/10跟3/10的車貸,後來我打給和潤要求寄貸款合約書影本給我,我才發現,貸款人是車行,我是連代保證人。
想求救:我有什麼解套的辦法?
根據民法74條,我是在輕率的狀況下簽了貸款同意書,根本還沒看到標的物,這也是我人生第一次貸款,有得解嗎?
我真的不想揹這台爛車的車貸,也想脫離這間無良車行。撥款不是都要電話錄音嗎?而且我根本還沒簽買賣契約書,這樣的貸款是有效力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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