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教一下,上個月交車完幾天很衰的停紅燈時,被後車因煞不住追撞屁股,當下有通知警察與業務幫忙處理,屬於小擦傷,遠看看不出來,近看摸才摸的出來的一條小傷痕,對方因屬全責,對方保險公司看完說要處理時再通知他,原廠估價因要整片拆下烤所以大概6.7千,工作天數也至少要三天以上會沒車開有點麻煩,想改成用美容方式的弄一弄就好,請問是不是對方全責出險後我在原廠修復就算事故車了嗎,還是我報警跟通知對方保險來看車時就已经算事故車有紀錄了,自己去外面美容好像就便宜到對方了?!想請教有甚麼好解決方法
j43842210 wrote:
想請教一下,上個月...(恕刪)
如果可以美容就弄掉的話 當然去美容就好了
可以保住原漆....對以後二手價還是多少有點差...
至於便宜了對方 這種心態很奇怪....
反正對方就是出險了...付錢給你的是保險公司...
保險公司付多付少跟對方也無關...就是漲保費而已
重點是你的車能最快時間修復 這才重要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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