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我現在有一台車想用租賃的方式,但租賃公司報的保證金低於車價的3分之一,這樣會引來國稅局查帳嗎?!如果會又是為什麼?!
因為保證金又不需要開發票,為何又有查帳之說?
lily79120539 wrote:
請問我現在有一台車...(恕刪)



租賃公司會被查,看是用幾年的租賃,殘值不一樣,這個殘值就是你的保證金,一般是車價的兩到三成,假設你是用五年的租賃,保證金就不用到三成;
至於為什麻租賃公司會被查,因為期滿後租賃公司會退你保證金,你再用第三人匯當初的保證金款項給租賃公司做三方金流,之後車過給你指定的第三人,也就是說租賃公司把車賣給你指定的第三人;
現在問題來了,如果你租三年,當初保證金是用車價的一成,這時國稅局就會查為什麼你車才三年卻用這麼低價的價格賣出,比核定的殘值低,會懷疑是否短開發票或逃漏稅
租賃其實很簡單,如果是租購就把它想成是一般貸款就好,
貸款頭期款=租賃保證金
貸款月付款=租賃月租金
只是租賃的月租金內包含了租賃期間內的保險費、牌照、燃料稅、領牌規費等等,
先不論扣稅等問題,你只要車價+保險+牌燃稅+規費等總價去比較租賃的租金加保證金,看差多,若是租賃總價較低,則沒什麼好比的,用租購就對了,租賃公司等於借你錢不用利息;
若是租賃總價較高,您再把現金的總價加上貸款銀行的利息部份加上去看差多?若還是租賃總價高時再去算可扣抵的稅額;
另一種純租方式就更簡單了,你付保證金,每月租金,租賃公司提供你車,維修保養等等都不用你煩腦,你只要繳油錢、e-tag費用,停車費、紅單這些,租賃期滿後車子還公司,公司會把保證金還你,再看你有沒有要再換車租
另外,現在也有一種個人租賃,即使沒有發票需求,也可以比較個人租賃與貸款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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