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停紅燈時被後方車子完全沒煞推撞到前面的小客車
我前方那台車的屁股因為我剛好拉了手煞進N檔在等紅燈,所以就擦傷加保桿脫落
但後方我被撞的部份,整個備胎室都擠壓縮進去致使後車箱難開關,倒車雷達及後鈑都蠻慘的
進廠估價光看外觀就估了十多萬,還沒拆進去看進面,不過人沒什麼問題,就輕微拉傷脖子
當天警察來處理,現場留證後,最後面那位司機當場合解,說錯都在他,且願意賠償我們2車所有費用
警察也再三確認他承認是一車撞兩車
所以現場警察僅是做個記錄並讓我們三方簽名,內容是上面說的經過及後車車主的承諾
離開前警察僅提供當事人登記聯絡單,並說今天的共識他有留底(我們都有簽名),要調能請法院調
對方都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但保險公司很久了都沒聯絡,對方又一直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想請問各位朋友
1、我接下來該怎麼做呢? 寄存證信函嗎?
2、當場警察有問有沒有受傷,當天真的沒啥感覺,就覺得脖子甩到但隔天開始就酸痛到不行,
所以第三天就去就醫,這樣子也能列入求償嗎?警察當天有寫到沒有人受傷。
謝謝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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