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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物稅減免5萬 停駛註銷

名下有台已經停駛註銷的車輛已經沒有行照了,之前有條文是說停駛無法減免,可是看到最新條文沒有這條停駛註銷不能申請,打電話問國稅局回答是2月份初會有配套辦法,有大大知道立院審查貨物稅配套方案是哪天要送審的嗎,配套草案哪邊可以查詢呢
2016-01-26 12:2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貨物稅 5萬
Q:
停駛中之車輛可以再辦理繳銷或報廢嗎?


A:

是的,停駛中之車輛可至公路監理單位辦理繳銷或報廢登記。

樓上根本答非所問,什麼都不懂。樓主是問停駛中的車如果轉報廢,能否適用減徵貨物稅5萬元一事,據之前所審之內容有「登記滿一年且未停駛」,但後來法案過了是「登記滿一年」所以依法條上所記,名下持有一年以上、已報停車輛如果要換購新車,應該是可以適用抵免5萬元,可是現在連國稅單位都搞不清楚,看他們多混!
年公 wrote:
樓上根本答非所問,什...(恕刪)

所以現在買一台報廢車況的車來停駛。
一年後換新車也可以報廢領5萬補助。
是這個意思嗎?
實施辦法 登記名下1年以上且未辦停駛者,且報廢或出口後6個月內換購新車,所以至少要持有一年且未停駛才可申請.
15.問:中古車登記 1 年以上辦理停駛或繳銷,於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
之 5 規定生效日後報廢或出口,是否符合該條文中古車登記滿
1 年之規定?有無減徵新車貨物稅之適用?
答:按貨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5 條文之立法意旨,係為鼓勵消費者汰
換原已使用之中古車,減少中古車造成環境污染及其他外部成
本,以達節能減碳及環境永續之目的。是以,登記滿 1 年之出
廠 6 年以上之中古車,向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停駛或繳銷,並於
105 年 1 月 8 日後辦理中古車報廢或出口,換購新車,符合貨
物稅條例第 12 條之 5 規定中古車登記滿 1 年之規定。
至少要領牌一年以上

也就是說,你至少要繳一年的稅金才能辨理

wayne36183512 wrote:
所以現在買一台報廢...(恕刪)

買報廢車要申請車牌,才有登記人
有車牌要繳牌照稅,燃料稅,強制險,驗車
昨天TOYOTA的業代有傳這張圖給我,整理了舊車的報廢流程,原PO可以參考看看

樓上的東西還蠻酷的,能幫忙處理這些流程對一些要上班的人來說方便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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