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狀況是怎麼處理?
今天一回家,家人就告知,父親買了中古車2005 Civic 1.6(應該是吧)。
簽了買賣合約,總價六萬元新台幣,父親說對方叫他他簽了本票,保人是我,這也不算數吧@@
但是,我也沒去簽名,也沒蓋章,完全不知道這件事。
父親告知有付了訂金一萬八,其他的中古車行會找我 ==
但是買賣合約上沒寫付多少訂金,也沒寫餘多少。
這樣我算保人嗎??這種合約可以取消嗎?我甚至懷疑父親沒付訂金。
我剛打買方手機,假裝要買車,還真的是台中的中古車行。
是不是可能被設計? 要設計我?如果可以取消訂金我也不管了,反正不是我的錢(如果有付的話)。
老是出這種怪招,生活真是不知道怎麼辦?我要過去跟他談嗎?
如果有啥經驗或意見的大大,請跟我分享一下吧,唉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