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貨物稅折抵就不要買領牌車

貨物稅折5萬條件:買新車, 領牌車的領牌人是車廠業代貨車廠人員, 不是買車的人領的, 買領牌車等於買中古車(即使沒人開過), 買中古車不能折抵5萬貨物稅, 很重要.
2015-12-18 21:5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貨物稅 牌車
如果白紙黑字~要求領牌人(業代之類) 日後給予五萬~可行嗎?

或是直接折現~只是要注意一些話術把本來就可折的%變向混在5萬內....
所以以後就不用怕買到領牌車了?
因為賣車的會先告訴你,這是領牌車,所以要多賣你五萬?
是你的話你會買?
老百姓真應該要感謝政府的政策,這樣以後就不會再有買到領牌車的糾紛了!
只是不知道車商要把這些領牌車丟到那裡去就是了!
102-10-7向南誠訂購現代IX35 2.4旗艦一輛 102-12-6對南誠提告 103-4-24法院判決南誠敗訴(需減少價金2萬元)
不是每個人都有舊車報廢, 所以可能還是有少數領牌車可買, 要買領牌車先照一般行情折價再多砍幾萬元吧

miuppaa wrote:
如果白紙黑字~要求...(恕刪)


業代應該不會跟你簽這個吧
你的舊車車主寫的也不是他,他怎麼退你5萬
再者你過戶給他,他也要持有滿一年拿去報廢再買新車,才有資格領5萬

所以
領牌車等於中古車,不能領便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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