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以後就不用怕買到領牌車了?因為賣車的會先告訴你,這是領牌車,所以要多賣你五萬?是你的話你會買?老百姓真應該要感謝政府的政策,這樣以後就不會再有買到領牌車的糾紛了!只是不知道車商要把這些領牌車丟到那裡去就是了!
miuppaa wrote:如果白紙黑字~要求...(恕刪) 業代應該不會跟你簽這個吧你的舊車車主寫的也不是他,他怎麼退你5萬再者你過戶給他,他也要持有滿一年拿去報廢再買新車,才有資格領5萬所以領牌車等於中古車,不能領便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