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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舊換新折5萬–請講聽得懂的國語

管妹說我用詞不當,馬上修正


立院通過了汽車舊換新折5萬的新政策

各大媒體雖然都有報導,不過都是官樣新聞稿

看不懂在說啥也不知道重點在哪裡?

以下舉一個例子請網友幫忙解答

小弟有一台15年的老福斯
我在105年元旦當天走進TOYOTA的展示間跟業代說我要買Altis Safety+
談到最後業代同意降價6萬給我,所以車價是69.9-6=63.9
然後我說我有汽車舊換新要折5萬,所以車價又降為63.9-5=58.9
到了1月4日監理處放完連假上班,業代幫我拿到大牌通知我交車
我就開著15年的老福斯連同鑰匙行照車籍資料到TOYOTA交給業代
業代就將Altis的鑰匙行照車籍資料交給我
然後業代在門口燃放鞭炮以嫁女兒的心情恭送我迎娶小老婆回家

上面的例子有6個重點

1.日期 : 從民國105年1月1日凌晨零時起開始實施?
2.不管車價談到多少,舊換新車廠就是給我再折5萬?
3.舊車丟給業代,其他一律不管?
4.政府說舊換新折5萬,車廠不給折就是違法?
5.只要我的車能開能動就能折? 不能動的車可以折嗎?
6.燃放鞭炮是否違法?

OK,第6點可有可無,玩笑話
其他部分可以請網友協助解答嗎?
2015-11-25 11:29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國語 5萬

simonshenq wrote:
1.日期 : 從民國105年1月1日凌晨零時起開始實施?
2.不管車價談到多少,舊換新車廠就是給我再折5萬?
3.舊車丟給業代,其他一律不管?
4.政府說舊換新折5萬,車廠不給折就是違法?
5.只要我的車能開能動就能折? 不能動的車可以折嗎?
6.燃放鞭炮是否違法?,...(恕刪)


小弟也看不懂新聞說的...

我則是有車要報廢.不知是否可以適用第3條?
~ 科技人性 人信科技 ~
simonshenq wrote:
管妹說我用詞不當,...(恕刪)

法條很明確指出舊車"出口"或"報廢"後
6個月內買新車減少新車貨物稅5萬元

你要先將舊車"出口"或"報廢"
修正案"正式通過"後,在前6個月時買新車也算

修正案目前還沒正式通過,所以正式生效日期不知道!

車主要持有舊車一年以上
就是你的舊車要1年內有正常驗車程序,及正常繳牌照稅和燃料稅
如果是toyota自己的方案,好像是(舊車回收金)+(補助5w)是分開算的,如果是買toyota的車,補助方案是比政府的優惠,但是有里程跟年份的條件,另一棟樓有在討論...


政府的方案就很單純,看舊車是要"出口"還"報廢"二選一,可補助5W,但錢怎麼拿到也要等法案通過才知道,不過舊車要開到中古車行不收或收購價格不到5w,只剩報廢一途的好像也不多就是了XD
例子就錯了
底下的問題要怎麼回答呢
是要"報廢"或"出口"
舊車丟給Toyota的業代做什麼

超級變態狂 wrote:
如果是toyota...(恕刪)


據了解TOYOTA目前的方案是自己訂的(還分年份/分車種)
所以法案確定後TOYOTA的發言人還在電視上酸了政府一下
意思是說好像被政府擺了一道的樣子

政策的部分修得看起來很簡單
但如何執行及細節似乎沒很確定
光是"出口"+"報廢"是如何定義就沒說的很明白了
正常人誰會有辦過所謂的"汽車出口"?


robin0222 wrote:
例子就錯了 底下的...(恕刪)


不懂才問啊~

所以我可以持尚方寶劍(報廢證明)大搖大擺走進展示間然後跟業代說 "喂!~這張值5萬"?
simonshenq wrote:
所以我可以持尚方寶劍(報廢證明)大搖大擺走進展示間然後跟業代說 "喂!~這張值5萬"?


那也要等法案通過才知道吧
更何況法案是說報廢前後六個月
你如果是先買新車再報廢舊車
走進展示間時手上哪來的報廢證明
今天最新消息:適用對象,最後達成共識,將個人擴及至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內的親屬均適用;只要是配偶,或是同戶籍內的父、母、子、女、祖、孫、兄、弟、姊、妹,報廢或出口舊車,統統都享減稅優惠。

http://m.ltn.com.tw/news/politics/breakingnews/1519837
1.出廠6年、登記滿1年以上小客車、小貨車及小客貨兩用車
要符合這個條件其實也不難

2.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內的親屬均適用
符合這個條件的就更多了

一般10年甚至15年以上的歐洲車(雙B除外),二手車商根本不收的
出5000或10000廢鐵價的比比皆是
對這些族群而言應該還算是蠻不錯的一項政策
只是車商在賣新車時是不是會被"強迫買單"才是關鍵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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