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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車出廠品管檢核有問題的TOYOTA ALTIS 業務專員很不用心

2015/02/19 更新
謝謝留言提供建議和批評指教的大家,
我還是學生,在父母買新車這件事上面很多細節並沒辦法都參與討論,
只是事後問題發生了,才幫著媽媽一起想辦法處理。
後續跟業務專員有聯繫處理,目前右車尾燈的問題已經解決,隔熱紙的問題也有達成共識,
低頻偵測系統在年後會安排時間補加裝,我想整件事應該算是解決了。
也許因為是女生、自己對於車子的認識和了解都很淺很基本,
這次父母的購車經驗,發生這些令人不愉快的小事,也算是讓自己跟著學習許多。

因為問題已經解決,後續發了這篇文章,
主要也是想把這次的事件記錄下來並分享讓大家知道,沒有什麼打壓車商或硬要爭取什麼賠償的意思。
也許,能讓將來想購買新車的「新手車主」知道許多該注意的小細節,
才不會像我們家這樣開開心心的買了一台車,卻因為這些小事鬧得不開心。
購車前沒有做足功課是我們自己的問題,對於隔熱紙的好壞也不了解,
謝謝留言的大家,分享了許多很厲害很實用的資訊,也讓我學了很多。

看到有些留言批評或攻擊意味很重,心裡覺得有點難過,
畢竟只是分享自家購車心得與碰到的問題,沒有要筆戰爭執的意思。
但是很多善意的提醒和建議我都看到了也十分感謝,
後續這篇文章不會再更新或回應了,謝謝大家!




家中剛購入一台全新的TOYOTA ALTIS,2/11才交車,結果右後車尾燈不亮,業務專員卻回應是正常的。
後續發現合約中約定好的3M前檔+全車隔熱紙沒有如實貼,只有前檔依照要求貼上極光M70,後檔和車窗皆是FSK;
另外應該要加裝的低頻偵測系統,若不是請車廠維修人員檢測,根本不會發現沒有安裝。
業務專員給我們的感覺是很散漫,售後服務的態度也沒有很好,似乎交車了就結束了也不太願意再搭理的感覺。

以下是詳盡的文字敘述整個事情始末,打算要Email給和泰汽車客訴的,
文章很長,還麻煩各位耐心瀏覽閱讀。


2014/11/23
媽媽經由表舅的介紹,聯絡TOYOTA東港營業所的洪副所長,約好當天下午四點至鄰近我們家的高雄九如營業所瞭解購車資訊。我和媽媽抵達高雄九如營業所後,洪副所長向我們介紹與他一同前來的翁姓專員,並表示翁姓業務專員是他們所內的銷售冠軍,本次的購車業務將交由翁姓專員為我們服務。
當天翁姓專員有詳盡的向我們介紹ALTIS經典版的車款,並談妥購車的加裝配件以及貸款申辦和其他細項。

2015/01/29
經過審慎考慮評估和多方比較後,媽媽直接由LINE聯絡翁姓專員表示確定要購買ALTIS經典版的車款,翁姓專員表示她隔天會過來向媽媽收取三萬元的訂金以及我和媽媽的雙證件和存摺影本以便她幫我們送件審核貸款資格。

2015/01/30
大約四點左右,翁姓專員到媽媽公司樓下的超商與她碰面,收取訂金三萬元、證件和存摺影本。翁姓專員表示因為她手上沒有空白可填寫的買賣契約書,於是先和媽媽填寫了一張車輛報價估價單,內容包括:車價、保險和領牌費、車色和內裝、隔熱紙(僅要求務必要貼3M的)、保險明細及加裝配件。填寫估價單時,媽媽有提醒翁姓專員前擋風玻璃的隔熱紙麻煩務必要貼整片的、不要只有上方的一橫條。之後翁姓專員表示隔天(1/31)她會直接將正式的買賣契約書送至家裡給媽媽。
媽媽回家後請我幫她確認估價單上面的加裝配件是否和我們11月去瞭解購車資訊時,和翁姓專員談妥的相符、有無遺漏。我看過之後,提醒媽媽當時她有答應要幫我們加裝[低頻偵測系統],請媽媽明天和翁姓專員確認。

2015/01/31
翁姓專員大約在中午時,將買賣契約書送至家裡給媽媽。同時媽媽有向她詢問一些關於加裝配件的疑問,並提醒她還有[低頻偵測系統]忘記寫進加裝配件的列表中。翁姓專員表示沒問題,並立刻將這個項目填入加裝配件列表中。

2015/02/04
翁姓專員大約在中午時電話通知媽媽貸款核准。下午媽媽透過LINE和翁姓專員聯絡,表示隔熱紙要貼3M的極光M70,翁姓專員回覆極光M70單價過高需要額外加八千元,而且公司要另外調貨,所以她有再次向媽媽確認是否確定要貼極光M70,媽媽表示確定並透過LINE的免費通話進一步詢問翁姓專員能否請洪副所長協助爭取優惠,翁姓專員說她會請洪副所長直接跟媽媽聯絡。


2015/02/06
翁姓專員於傍晚至媽媽公司向她收取不包含在車貸內的五萬元現金車款,媽媽提醒她應該要給一張收據證明款項已收,所以翁姓專員至超商影印一份買賣契約書並備註當天日期和五萬元現金車款已收。
之後媽媽有向翁姓專員詢問隔熱紙到底要加收多少錢?之前她有說要請洪副所長和媽媽聯繫,但是洪副所長一直沒有和媽媽聯絡;翁姓專員表示她回去會提醒洪副所長一下,並表示要貼隔熱紙之前會告知媽媽欲加收的費用,而且並且有跟媽媽說2/10中午可以交車。

2015/02/09
中午時,表舅透過LINE跟媽媽建議隔熱紙其實不需要貼單價這麼高的。但是媽媽認為車主是她,她想要用這款隔熱紙,所以並未回覆表舅的訊息。
(在討論加裝隔熱紙問題的這幾天,洪副所長遲遲未與媽媽聯繫,但是他有和表舅聯絡並說隔熱紙不用貼這麼好的。也許是因為他們有聯繫,表舅才會傳訊息這樣建議媽媽。)

2015/02/10
中午我們特別在家等翁姓專員前來交車,卻遲遲沒有等到。後來媽媽打電話向翁姓專員詢問不是約好今天中午要交車嗎?翁姓專員電話中驚訝的表示:「我是跟妳說10號嗎?但是車子今天才送去貼隔熱紙,要明天才能交車。」

2015/02/11
中午翁姓專員前來準時交車。在確認車子的外觀、內裝和各項功能時:她沒有請媽媽檢查車子外觀是否完好;她沒有逐項和媽媽核對加裝配件,只有概略的說明;她表示DVD影音系統年輕人應該都會使用,所以沒有詳細的跟媽媽說明;她表示正中午光照很強,沒辦法清楚看到車燈是否功能正常,所以也沒有開燈讓媽媽檢查。
翁姓專員向媽媽說明因為隔熱紙前一天才剛貼好的關係,行車記錄器沒有辦法馬上安裝,至少要隔一週。媽媽詢問隔週三是除夕當天,保養場有照常營運嗎?翁姓專員表示沒問題,還是可以去安裝行車記錄器,所以約定好2/18下午三點去高雄九如營業所安裝,翁姓專員表示之後會通知媽媽當天要找哪位專員。
進屋之後,翁姓專員拿出3M的隔熱紙保固卡,並強調「有依照妳的要求,幫妳貼3M極光M70了,所以要加收六千元。」之後她提醒媽媽要上網登錄資料或寄回3M才能享有保固的權利。然後,翁姓專員將車主手冊、行照、保險單據和各種代繳稅金的收據交給媽媽,另外請媽媽刷卡付保險費用。離開前,翁姓專員跟媽媽說若有任何問題再和她電話聯絡。
(交車當天早上,翁姓專員才透過電話跟媽媽說明隔熱紙的加收費用是六千元,在這之前完全沒有任何電話或訊息。)

2015/02/13
交車後,第一次開車出門。因為想用iPod播放音樂,但是在影音系統的介面遍尋不著AUX音源輸入孔,才撥電話向翁姓專員詢問。經她確認後回電表示此款影音系統沒有AUX音源輸入孔,但可以使用藍芽連接播放音樂,我向她道謝後結束通話。

2015/02/14
晚間和爸爸第二次開車出門,爸爸想說晚上了應該要檢查一下車燈的照明功能,當下才發現車尾左邊車燈正常,但是右邊的煞車燈和霧燈都不會亮,媽媽當下拍照並傳LINE向翁姓專員詢問。翁姓專員回覆「本來就一顆」之後透過LINE的免費通話表示「那是近幾年新的法令規定,車尾燈本來就只有左邊會亮、右邊不會亮。」爸爸覺得莫名其妙,還特地騎摩托車去看路上車子的車尾燈,全部都是左右皆亮,並沒有像我們這樣奇怪的現象。

2015/02/16
第三次開車出門,媽媽坐在後座才發現四扇車窗和後擋風玻璃的隔熱紙都印有FSK的標誌,媽媽很傻眼、覺得有種受騙的感覺,並立刻打電話向翁姓專員反應。翁姓專員在電話中表示「不可能全車都貼極光M70,那個太貴了」並且再三強調原先跟媽媽講定的就是只有前擋風玻璃是貼極光M70。
媽媽很生氣的接著打給洪副所長,表示她覺得自己有受騙的感覺,買車的時候都跟她保證他們雖然是在東港營業所服務,但是如果有任何問題或需要服務的地方,都可以跟他們聯絡,結果現在車子接連出現問題,她不知道該找誰處理。
洪副所長表示他一定會協助處理,並要跟媽媽約2/17到高雄九如營業所碰面,媽媽說之前已經有請翁姓專員安排2/18要去加裝行車記錄器,洪副所長還驚訝的說那天是除夕耶!媽媽便請他詢問是否可以提前一天去加裝,可以的話就改約2/17。之後媽媽請洪副所長2/17和翁姓專員一同前來,洪副所長表示他可以[全權負責處理。]

2015/02/17
下午兩點我們前往高雄九如營業所的保養廠,洪副所長向我們介紹今日負責維修的顏姓專員,並表示如果有問題可以找這邊黃姓專員、是他熟識的朋友。
在說明後車燈問題後,洪副所長和顏姓專員皆表示右邊後車燈不亮這樣是正常,但是我們堅持車燈有問題,剛好隔壁停的也是同款車型,顏姓專員便走過去測試那台車的車燈,之後他表示知道問題在哪裡了、會幫我們處理,媽媽再次強調她要車尾燈全部都會正常亮就對了。顏姓專員表示他會處理,請我們進去休息區稍作等候,這時洪副所長表示顏姓專員會幫我們處理好,那他要先離開了。媽媽表示我們還有隔熱紙的問題要處理,洪副所長才和我們一起進入休息區。
兩個小時左右的談話過程,洪副所長不時表示「我不清楚」、「這個我不知道」以及「這是翁姓專員負責的」,媽媽很生氣的問他前一天明明說可以全權負責處理,為什麼今天來一問三不知又一再推託,講了半天也沒結論,根本就是在浪費我們的時間。
之後透過電話,我有向翁姓專員詢問交車時為什麼沒有一併將FSK隔熱紙的保固卡交給媽媽,而是我們自己在前座置物箱找到的?她表示是她的錯,因為我們前擋風玻璃貼的隔熱紙單價很高,所以她一直只有注意前擋風玻璃的施工,忘記提醒施工人員後面車窗也都是要貼3M的隔熱紙,而且她不知道後面的玻璃是貼FSK的隔熱紙,所以她不是刻意隱瞞這件事。
原本洪副所長表示可以幫我們把隔熱紙貼回3M 8803,但是要年後才能施工,媽媽覺得車買來就是要用的,等了這麼久終於交車了,結果因為業務專員的疏失,我們還得浪費時間再把車送進廠重貼隔熱紙,很不合理。
最後雙方達成的共識是:翁姓專員將貼隔熱紙額外加收的6000元退回,我們也不再要求要全車改貼3M的隔熱紙。



原本是過年前買了新車,想說年假可以開開心心的開車出遊,結果交車一個禮拜內這麼多問題,讓我很傻眼:TOYOTA這樣的大廠、ALTIS這樣的熱門車款,標榜專業、用心的服務,結果我們遇到的是這樣的狀況。

以下整理歸納整個事件中讓我們最無法接受的部分:

1.最初和翁姓專員填寫簽訂的[車輛估價報價單],在加裝配件的部分,明確的列出了各項加裝配備,包含:3M隔熱紙前檔+全車以及低頻偵測系統。

2.交車時,翁姓專員並未主動指出低頻偵測系統是裝設在哪裡。我們2/17去加裝行車記錄器時請顏姓專員檢查,才被告知根本沒有安裝這項配備。

3.既然當初簽訂的合約內容包含3M隔熱紙前檔+全車,我無法理解為何在我們發現是FSK隔熱紙並向翁姓專員詢問時,她一直堅持原先講定的是只有要貼前擋風玻璃。

4.我向翁姓專員詢問既然是貼FSK的,為什麼沒有一併將保固卡拿出來?翁姓專員表示因為她只注意前擋風玻璃是否有貼好,忘記提醒施工人員後面車窗也要安裝3M隔熱紙,之後她也沒有注意到。難道隔熱紙施工完後,業務專員不用仔細檢查嗎?

5.身為主管的洪副所長表示可以全權處理,但在車燈問題解決後就急著要離開。之後談隔熱紙的問題時,不斷表示他不清楚、不知道,時而苦笑時而搖頭,不時查看手機、看手錶時間,讓我感覺根本沒有誠意要和我們處理問題,反而看起來像是我們在無理取鬧,他只能很無奈的作陪。

6.如果洪副所長要全權處理,是否在來會面之前應該要先和翁姓專員瞭解過事情的來龍去脈?到了現場才一問三不知,那我們到底為什麼要浪費時間來跟你會面?

7.回家後才在前座置物箱內發現一張出廠前由[新車整備中心]檢查車子的檢核表,上面所有的項目都打勾,還有檢查人的簽章。那為什麼我們的新車後車燈會不亮?然後向服務專員詢問還回覆說是正常,但明明就是有問題的啊!難道新車出廠的檢核SOP是如此的不仔細嗎?那車子上路如果出了意外該找誰負責?

8.因為太生氣了所以直接撥了電話到和泰汽車0800的服務電話客訴,客服人員聽完敘述之後留了我的資料,表示會盡快給我答覆,結果我等了一天也沒有回覆電話。是因為要放年假了,所以客訴問題可以暫緩處理?還是聽起來沒有很重要,所以可以晚點處理?



整體而言,全家人對於本次的購車經驗都感到很不愉快。

原本講好的隔熱紙,即使極光M70單價高而且只適用前擋風玻璃,但畢竟是談好的,後面車窗也應該要貼同樣3M 的隔熱紙,只要翁姓專員願意向我們說明,我們都可以接受,又不是非要全車都貼很高價的隔熱紙。
如果翁姓專員有仔細檢查並留意到後面車窗的隔熱紙貼的是FSK隔熱紙,交車時一併交給我們兩張不同廠牌的保固卡,並說明因為她的疏忽未能達成於原本約定的事項,我們也可以接受,畢竟都貼了、講清楚就好誰會為難你?
但是最後是我們自己發現的,連保固卡都是自己翻出來的,那種感覺真的很像是刻意隱瞞、受騙上當了,當然會很生氣!

車燈的問題,出廠的檢核就已經大有問題,不會亮的燈為什麼檢核員依然打勾蓋章?交車的時候,就算日照強看不清楚,還是可以打開燈讓我們看一下不是嗎?也許很明顯的就能看出來了啊?明明就是故障了,也拍照片給翁姓專員看過,為什麼要一直堅持是正常的、沒有問題?難道幫我們安排到鄰近的高雄九如營業所去做個檢測讓客戶安心,很困難嗎?

直接跟業務專員反應問題,沒甚麼用;改向副所長反應問題,處理事情的能力很讓人質疑到底全權處理是怎樣個處理法?最後向總代理的客服專線反應問題,則是完全沒有回音。
原本覺得今天達成共識,這件事情就該做個結束了。回家整理資料才發現很多東西合約內都有寫、業務專員的服務態度有待加強、TOYOTA車子品管的SOP根本需要改進、主管處理問題的能力嚴重不足。

買了一台新車,前前後後這麼多問題,希望TOYOTA能給一個交代。

新車出廠品管檢核有問題的TOYOTA ALTIS  業務專員很不用心
新車出廠品管檢核有問題的TOYOTA ALTIS  業務專員很不用心
新車出廠品管檢核有問題的TOYOTA ALTIS  業務專員很不用心
新車出廠品管檢核有問題的TOYOTA ALTIS  業務專員很不用心
新車出廠品管檢核有問題的TOYOTA ALTIS  業務專員很不用心
2015-02-18 9:28 發佈
後霧燈,倒車燈很多車本來就是亮一顆,這沒啥不對,還有麻煩上路時請別開。會造成後方車輛的困擾。
隔熱紙:Fsk我覺得比3M的平價隔熱紙還好,前檔改M70還退6000,算是你們賺到了
至於啥低頻裝置,這東西有裝沒裝還要請技師確定,代表這東西一點用都沒有。
當然:若是Top sales ,過年前超忙,可能要一個月要賣10幾20台車,對顧客會有怠慢之處也是可想而知。而且比起01上其他人遇到的事,你這些都算是小事。好好享受新車比較重要。
倒車時 倒車燈本來就是只會亮一邊

除非你去改裝才會亮兩邊
1.建議以後談車不要只有媽媽一人面對。

2.額外配備單寫法格式不妥,內容還是模糊籠統,要標註額外配備之具體品牌型號,所有保卡在簽收時逐一確認,算是汽車基礎業務基本態度,一個字都不能漏,正廠就正廠,副廠就寫出副廠型號,字體工整要小,橫式逐一對齊,比方說那個日行燈寫那邊那個貸款欄位是怎樣?是日行燈部份另外貸嗎?你營業部主管拜託也訓練一下。

3.建議至廠內交車,驗收車程序也不能由可能不懂內容的媽媽一人面對。

4.額外配備價錢最好不要另外再補收的,要一次就談妥寫好比較不會有補收時的心態不平衡,也不建議三心二意事後更動,寧可等待不要急著趕進度簽收。

5.感覺樓主事前的購車功課可能做的不夠,所以像是AUX音源輸入孔對應車型等級這種問題,就不會發生,也許是一開始進廠看展示車或試乘時沒有仔細看,也可能是車型等級細節太多樣化,沒有注意到,也可能是賞車時,業務有指導內裝,自己忘記了,都有可能。

6.避免年前買車,感覺時期點抓的太緊湊,此時業務繁忙,疏漏一定會有,週邊廠商要支援也比較吃力,另外要過年了,人總是心不在焉,心浮氣燥。

7.車燈不亮那個部份,算是整備的讓業務漏氣,也可能真的是插件鬆脫,算是小事,至於回應本來就一顆的部份,可能是對談上的認知錯誤。

8.最後還是車主驗收方面不確實居多,否則不會在前座置物箱找到保固卡,應該在驗收時業務就會出示保卡了。

9.其實有的業務都看人賣,比方說樓主家的車是紅色,又是媽媽去談,有的業務還會覺得是自己人介紹、主觀猜測可能是女用車,人家不懂有車到就對了,就隨便弄弄,遇到識貨講究的,皮就繃緊,一定都會存在,其實業務的服務心態是不能改變的,再者樓主這車的單還算是買不少東西,對於業務來說,可以發揮的空間不少,不明白怎麼搞成這樣,也許是太有把握而輕率了吧?

10.不明白現在談車怎麼還要LINE來LINE去,內容片段又不利於專心閱讀,大概是流行吧?

※蠻好的經驗文,整體算是小小事影響心情,還ok可以接受,我沒事路過看沒什麼人只是捧個場。

topsy5191 wrote:
家中剛購入一台全新的...(恕刪)

手冊先去看清楚

你先檢查有沒開到霧燈,如果有 ,那亮一邊絕對是正常的,你要看的是去看同車款的,不是路上隨便一台的
如果你打倒車檔 ,那也是只會亮一邊

計程車大哥很多,喜歡全天候開霧燈!
原本後霧燈就是一顆亮啦!!自己比較懂車怎麼不自己跟業務接洽,放給媽媽不懂車的去跟業務接車??
原本有後霧燈的車,倒車燈就是只剩一顆而已,請看看使用手冊!!
業務所說的"全車隔熱紙"是不含前擋的

這樣的說法我實在不能接受
我還以為是煞車燈...
後霧燈多數車輛都只有一邊的!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第4款中即規定,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平常在路上我最愛檢舉這種開後霧燈的人!
沒事開甚麼後霧燈!!
是嫌後面的人視野太好嗎?
超不舒服的!

至於隔熱紙...(拍拍
應該是可以爭取的到!
就我知道 汽車隔熱紙本來就是前擋一項 全車一項(業界的全車多指前檔以外地方)
你上3M官網查 M70應該也是分類在->前檔用
就算去外面店家貼隔熱紙 也是前檔單獨一項 其他地方全貼一項在計費的
況且M70本來就是前檔專用型 8803才是全車身專用型

另外 建議樓主 如果隔熱紙沒啥問題 就不要再要求撕掉改貼8803了
因為重貼不一定較好 且FSK跟3M的8803應該差不多等級的(車身用的多為較便宜的型號 樓主可自行去比價)

老實說 我覺得你遇到的業代算老實了 一般多以合約上的為主 你合約裡談定的隔熱紙只寫3M 另一份也只寫8803
從頭到尾白紙黑字都沒有寫到M70 所以你前檔要改貼M70 當然要補價差(不然為何隔熱紙要分2個寫)

對業代來說 M70+8803 或M70+FSK 成本應該是一樣的 所以我認為車身沒貼到3M的應該真的只是沒注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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