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mmy419 wrote:第三人 傷亡1000W 財損100W ...(恕刪) 乙限駕,車體21243.竊盜2756+413.意外,200/400/50=3870.乘客200/400=1472駕駛200=536+強制總共:31688第三責任 那裡要加強的?
小弟建議(任職於和成保險經紀人公司)乙式 追加免追償(限駕改這個) 免折舊及 車損代步竊盜+免折舊最重要的下列一定要保第三人我自己是用最低的 100/200/20 2628$之所以用最低。主要是因為我會追加附約 超額責任險 2000萬 1880$(有主才能綁附 所以主用最低的)乘客 我用50/200 920$。 萬一有不夠賠的部份 超額責任險還是會來補足不夠的部份值得一提的是超額2000萬(含乘客) 保費1880無論是 第三人 自車乘客 還是撞到高級車款 只要強制以及第三責任不足額的部份 我都能用2000萬來救助(我都說 我開不起2000萬的車子 但我賠的出2000萬的價值)1059+2628+920+1880=6487 (原始費率)1059+1840+920+1880=5699(責任險第三年投保折扣後 我自己的車)用5699$/年 我的車子就有一個2000萬以上的帳戶在stand byhttp://www.top8889.com.tw/02_2_03.asp 1250萬判決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10920/33679876 1048萬手上判1000以上的案例 還有10來件撞到高級車輛的 https://tw.news.yahoo.com/阿伯腳麻-連撞雙b保時捷5車-222008441.html以上 我的客戶以及我都不怕 因為我們準備好了(只要不觸犯車險天條)車險每年都在繳車險大家都有繳跟誰買都沒有關係但希望大家看過以上資訊都能買夠 買對做有效的行車風險管理兩張車單 我家小鴨 跟3噸半。另外還有超額的保單條款多多指教 謝謝
UFC wrote:感謝分享,佔個樓,改...(恕刪) 買保險最怕買了用不上在各位的保單後面都有個汽車保險共同條款:第九條不保事項共七項(只要跟它牴觸 保險買再好=白買)自個整理如下 請不要碰觸到它:1.無警處理可能不理賠。事故發生應找警方在現場處理(現場拍照、筆錄)。2.車主私下承諾對方賠償,而未經保險公司參與同意。3.吸食違禁藥物或醉酒駕車肇事。4.無照駕駛。5.肇事逃逸或故意行為。6.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有虛報或詐欺行為。7.刑事責任不賠。保險的效用限於民事賠償部分,如果在事故發生時,致他人身體受傷、殘廢、死亡等,刑責部分不在承保範圍內。8.汽車自然損耗。(輪胎耗損、換機油...等)9.自用小客車拿去給人使用 該員拿去做為營業用途(這是違反告知 因為在投保之前 會詳細註記該車單是 使用性質是什麼? 自用小客?營用小貨...等)保險法 64 條:訂立契約時,要保人對於保險人之書面詢問,應據實說明。要保人故意隱匿,或因過失遺漏,或為不實之說明,足以變更或減少保險人對於危險之估計者,保險人得解除契約;其危險發生後亦同。有喝酒就不要開車有買車體損失險 一定要買 使用免追償付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