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質車商 拿錢不交車
業者辯「支票付款算違約」
2011年 07月29日 蘋果日報
「惡質車商!」桃園陳先生控訴,他花費84萬元向龜山鄉金進輪企業公司簽約訂製一輛吊臂卡車,事後金進輪卻擅自加價3萬元車款,他雖不同意加價,仍開立支票付清尾款,金進輪卻不願交車,反控他違約要沒收定金10萬元。對此,金進輪企業公司仍稱,陳先生未依約以銀行貸款支付尾款,即違約。律師指出,業者收受支票,就不得視為買方違約,而拿錢不交車的做法已涉嫌侵占。投訴組
陳先生說,5月26日簽約時,金進輪估算購入一輛二手6.5噸貨車、連同改裝吊臂、稅費總計76萬元,他當天支付定金10萬元,再追加8萬元遙控設備,前後共付款69萬元,6月7日金進輪卻要求多付3萬元貨車價款,遭他拒絕,但他仍以支票付清尾款15萬元。
前往詢問無人回應
事後金進輪已兌領支票,卻遲未交車。6月22日晚間他前往金進輪詢問,但出聲敲門都沒人回應,求助警方也無法進入,只好離開。
「只代購拒付價差」
不料隔日上午陳先生再前往金進輪協商時,對方卻指他恐嚇及毀損門窗鐵皮,兩天後還寄存證信函,稱他已口頭解約,須扣除定金10萬元、代訂貨車的6萬元定金以及門窗鐵皮維修費10萬元,再退還剩餘款項。陳先生氣呼:「收了錢卻不交車,還亂污衊,真是惡劣至極!」已向警方報案業者詐欺。
對此,金進輪企業公司負責人李志明的太太說,只是幫陳先生向中古車商代購貨車,拒絕吸收3萬元價差,且稱合約註明,陳先生須以銀行貸款支付尾款,以支票給付就是違約,才要沒收定金。她還聲稱握有陳先生破壞門窗鐵皮的錄影畫面,但稱全案已進入司法程序,拒絕提供記者察看。
消基會:已涉侵占
消基會董事張智剛表示,合約已明訂價款,賣方不得擅自加價,應自行吸收車輛成本,不得轉嫁給買方;另外,賣方收受買方支票尾款且已兌領,就不得視為買方違約,更無權扣除定金10萬元與代訂貨車的6萬元,且買方已全額付清車款,可要求賣方限期交付車輛,賣方拿錢不交車的做法已涉嫌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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