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1不過我犯了一個小瑕疵當初說繳清後會將本票記還不過繳清後我打電話回去要銀行方面說這樣就好了 不須理會幾年後突然想起來再打去要銀行那邊說詞是已經寄還給車主了最後打給銀行主管部門又再去監理站詢問確定已經繳清
正常來說, 是不需要也不該簽本票的...先弄懂本票的意義是啥? 憑票即付這四個字懂嗎?意思說只要有人弄到這一張本票, 你就得按照上面的金額無條件付這筆錢給他...試想, 車貸的標的物是....汽車, 第一順位是....銀行...通常第二或第三順位才是貸款的車主銀行貸多少錢給你是取決於這台車的價值幹嘛要再簽一張本票?簡單地說, 這是台灣金融業的惡習, 騙老百姓金融常識不夠所做出保障自己的行為而已要求拒簽才是保障自己的權利!!
請問不簽的話貸款會撥款嗎?法規是一回事實際又是一回事如果是合法的申貸流程有誰正常繳款還被銀行執行本票?發文的問題"是不是正常流程"..........至少目前各家放款銀行申貸都要簽那你就拒簽吧小蝦米怎麼鬥大鯨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