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請問有人目擊在12月11日晚上11點左右在大竹往桃園永安路上,本人因為按了一輛機車的喇叭結果被攔下來用酒瓶打破了鼻子縫了3針,眼睛也膧到黑青。車子擋風玻璃被打破車身也被打凹。請問有人當時有經過那邊且有記下車號的嗎?雖然本人有記到其中一輛同行機車的車號,但動手的那個人只有記到數字英文字母沒記到。已報案了,警察也有依其中一輛車子的車號要找到動手的那個人,問題是現在警察的說法是說他們只能依監理所所登記的資料找這個人但這個人好像是搬了很多次家的關係找不到他來說明。說要將案子轉到偵察隊,請問會就會這樣沒消沒息的嗎?或是我該怎麼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