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開車剛上交流道準備行駛高速公路 被一輛高速行駛於高速公路的車輛捲起小石頭砸到我左前方大燈因為在高速公路上沒辦法停車察看 回到家才看到左前大燈燈殼碎裂無耐的是原廠技師說這種車燈一定要換整座大燈 沒辦法單換燈罩所以小弟打算出險來換大燈 但保險公司堅持要我備案想請問有經驗的前輩 這種情況出險 一定要回高速公路的分隊備案 還是附近的派出所就可以備案?
樓主應該保的是乙式保險吧?你的敘述依狀況判斷,會列入(不明車損)的出險,甲式保險不必舉證直接出險,乙式要有報案紀錄才能出險(但如果可以報案,就代表有肇事者,就轉成判定為【非不明車損】,就依一般車險出險,保險公司會去找肇事者代位求償)。但是~~~,報案!!??肇事者是誰?你無從得知,你怎麼報案?所以,這就是乙式保險的(陷阱)。你別沮喪,很多人跟你一樣都不知道這當中析竅。我看法是:無解。
就個人經驗...前陣子老闆的車要辦出險做一些鈑金考漆...保險也是要求要去派出所做報案(備案)...於是就跟車廠的人員一同去公司最近的派出所一趟...警察會問為什麼車子會受傷...我這邊的回答就說停在路邊 遭受到不明車輛擦撞...警察就拍個照 做記錄...沒多久我跟車廠的人也就離開了...因為老闆的車是租賃車...可能比較麻煩...如果是個人的車還要這麼麻煩...下次就換個有力的保險業務吧...
Mandyfan wrote:感謝各位大大的回覆小...(恕刪) 小弟這兩天剛訂車 關於乙式險需不需要有警方的紀錄有問業務我提出說 前幾年開家裡的另一台車出們 自己沒注意 車子造成損傷 沒有找警察來也是辦出險回原廠處理業務說乙式險 這種出險處理方式一年只能用一次 其他不管什麼問題辦出險也都是要有警察紀錄但業務所說的"紀錄" 是備案嗎 我就忘了 但是據業務的說明 "沒有報警做紀錄的乙式辦出險"至少還是可以有一次機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