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從事製造業,是一位工人,也是個窮人,月薪不高,錢大都花在戶外用品與鐵馬上。
難道騎機車就沒資格購買超過2萬以上的電腦?

小弟一想起當時他那歧視的眼神與姿態就渾身不舒服,小弟在他身上看不到尊重,也難怪蔣X柏說他絕不雇用爛草莓,原來是這個緣故。
小弟開始懷疑該店員與中指蕭之間的關係...
購物前請三思,有時候態度遠比金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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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晴
今天小弟終於想通了,原來當時該店員可能以為小弟是在逞強,所以才用那種態度施以小弟,因為小弟說:如果機車載不下,那小弟就回去開車來載。
首先,逞不逞強關它X事...其二,小弟事實上雖然沒買車(錢都花在其他地方),但是小弟家裡有兩台共用車是事實,因為汽車放置地與小弟居住地有一段距離(汽車放父母住所),所以通常小弟是以機車代步,免去換車之麻煩,當時小弟也不知道小弟所購買之機殼體積過於龐大,無法以機車運送,不然小弟當然是開車去載了...
第三,小弟逞強對小弟有何好處?小弟一個月能多賺好幾萬!?不能。
重點是,這不該是一位以服務性質為職業之員工該有的心態與態度。
ps:回覆某網友:小弟故意打上月薪金額絕不是為了炫燿,小弟意指"勿將人看扁"
願某網友也不要以先入為主的看法來做出評論,謝謝。
(純猜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