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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2723W 16日店面買的人 絕對是"VIP"喔...

大家討論的結論如下

如果依照燦坤原本"7日內"的規則
變成al2723w從頭到尾只有16日在店家買的人要花11400元
15日之前是10900元
17日之後買的 24日會招(在7日內) 可退價差
網路的11400元也可退價差
確確實實變成只有16日在店家買的人要花11400元
其餘時間不管網路店面只要10900元 還有另加滿額禮喔~



因為是VIP所以要付VIP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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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大家都能退成
2009-04-27 1:50 發佈
可是今天小黃來電叫我今天去好禮5選1,跟這個有關係嗎?= =?

我正是在16日買11400的苦主..

早買早享受阿.......那些買不到的人怎麼辦....
七天內可以退 七天後就是不能退阿

還有阿...退差價好像是看發票日期吧跟你哪一天去退的.如果沒記錯
我覺得要退應該不分時間都要退才對
不知道有沒有人認識蘋果日報的記者
請小黃屋吃顆蘋果不知道會怎樣= ="
lolinyu wrote:
我覺得要退應該不分時...(恕刪)


他照著遊戲規則走..你投訴誰都一樣吧..如果每個人超過七天都跑來退差價都跑來要求退貨..誰受得了

更何況你是到店面去買的..不是網路購物..連七天的鑑賞期都沒有..
規定是死的
重點是人的做法
不能因為有人不照規定
就說規定是可以改的
我覺是兩回事
我今天也會去退某件物品價差
但我才買兩天
是在七天的規定內
假如照規定走
對方不退價差
可以爭執是對方錯
但假如一些分店做法不照規定走
也不能說照規定的店家不對吧

其實另一篇文的發文者
本來就是在規定的七天內退差價的
只是有人反應超過七天也可以
本來只是一小搓事件可能可以掩蓋過去
但超過七天想退的人越來越多
導致雪球越滾越大
才導致最後清查是否有違規事件
只能說一些特例已經退的人
被後面一堆追退的人害慘了吧
也難怪有人反映肯退的店員要求低調
但現在低調不來了
這事情讓我學到一件事...
去燦坤買東西不只要選商品買....
還要選店去買...
不給我退的那間燦坤我是絕對不會再去光顧了...
同樣是會招有些店一堆人有些店沒幾隻貓不知道是不是這原因
明明就人少的店位置比較好

鬼屋~~印象越來越差
鬼屋寄東西很沒效率
買一台螢幕
等了一個禮拜東西還是不來

退貨更沒效率
申請退款還要傳真個人資料
然後等了一個月來不還錢
我就直接說:我要去報案,你們不退錢,大型詐騙集團
這樣效率突然變快
回報一下:
本來不抱希望的(16日買的)
不過最後還是決定回原購店家詢問一下...
沒想到他們竟然爽快退給我!
整個過程處理人員沒任何不悅的態度...

另外統計了一下
周遭友人們16日買的機器4台(包含我1台)
共2台有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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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現在延伸出別的問題
便是 "會招延期"和"主動告知"

16號去買當時
店家有盡到"主動告知"會招已延期
今天買 本來明天(17日原定會招) 7日內可退價差
因延期所以超過7天不能退

店家有盡到"主動告知"明天再來買
就可以再退500元嗎?

"全民查價運動"是燦坤自己發起的...


(感謝hoyagi兄指正 已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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