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來的還算ok.
我是不急著用,所以就沒在pchome買...pchome的送貨速度應該是最快的.
我使用網路購物....只有一次在某站購買"福利品-微波爐",送來的開機完全沒反應.(我不要求外觀,好歹要能用)
我很火大就退回,並當下直接在pchome買新的...
後來某網站說要扣我運費,我就很火大...直接寄存證信函去,主張該有的權益.
電視台購物頻道提供的"鑑賞期",那也是"服務"
但他們夠大,成本都嘛往前推給供應商.
很多人就擴大解釋, 以為這就是消保法的精神.
事實上, 消保法只是讓你有猶豫期(郵購),可不是讓你拿來"試用"的.
所以,遇到廠商要求拆封不可退, 別說人家是惡劣或怎樣.
====消保法 ===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
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
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
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民法 259條=======================
契約解除時,當事人雙方回復原狀之義務,除法律另有規定或契約另有訂
定外,依左列之規定:
一、由他方所受領之給付物,應返還之。
二、受領之給付為金錢者,應附加自受領時起之利息償還之。
三、受領之給付為勞務或為物之使用者,應照受領時之價額,以金錢償還
之。
四、受領之給付物生有孳息者,應返還之。
五、就返還之物,已支出必要或有益之費用,得於他方受返還時所得利益
之限度內,請求其返還。
六、應返還之物有毀損、滅失或因其他事由,致不能返還者,應償還其價
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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