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ickjammy wrote:
沒能力做那些事就別說...(恕刪)
您早點認輸不就好了
幹嘛發文自取其辱?

照您的邏輯,全台灣只要沒能力(或者是在別的行業有成就,只不過被一位01的網友一廂情願的說他沒能力XD)開店的人,都不能檢舉店家逃漏稅嚕!
您的意思是這樣嗎
是的話,小弟只能說,真的替您感到遺憾,沒辦法接納別人對的想法!
還是您不論對錯 跟別人意見有出入時 就是一定要爭到贏
那好吧 您贏了 我輸了 希望您開心唷

反正看得懂的人都知道 誰才有理。

jslin0821 wrote:
您要搞清楚您壞掉的是...(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