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samu7d0111 wrote:
應該是~要限速沒問題...(恕刪)
有人就是被限速了在不高興,合約上面的文字我擷取出來。
第十二條 (乙方應遵守之使用規則)
一.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由乙方負一切法律責任,甲方得暫停或終止其繼續使用本服務:
(一) 蓄意散播電腦病毒或足以干擾電腦正常運作之程式。
(二) 在網路上發表或散佈恐嚇、誹謗、人身攻擊、侵犯他人隱私、色情或其他違反公序良俗之文字、
圖片或影像。
(三) 在網路上販售違反各項法令之商品或服務。
(四) 蓄意破壞他人電子郵件信箱或通信設備。
(五) 有竊取、更改、破壞他人資訊、危害通信或影響他人權益之情事。
(六) 利用本服務於網路上以任何方式發送非收件者請求之電子郵件。
(七) 擅自複製他人資訊轉售、轉載。
(八) 於論壇區張貼與主題無關之訊息。
(九) 擅自擷取非經所有者正式開放或授權之資源。
(十) 為影響系統運作或加重系統負擔之行為。
(十一) 其他利用本上網服務之違法行為。
(十二) 不履行本契約書之約定或不照約定履行者。
二. 甲方基於維護電子郵遞服務之品質及遏止大量或廣告或不實電子訊息濫發,甲方有權採取必要管理措施。
這上面是合約的內容,我想依照上面合約來走的話,應該是已經被暫停或是終止服務,而不是限速這回事。
另外我的論點很簡單,今天是依照正常上網行為來做,他還限速那申訴無門上來討論版尋求如何解決是OK的,更別說樓主還說有認識內部人員了,今天如果不是太超過,持續不斷得這樣把網路速度做這種發揮到極致一點也不漏的用法的話,我想也不至於被這樣限速搞到不高興。
但是今天是開了軟體持續下載,而被ISP做出限速處理,我想這想要去爭取他自己的權益這點是有點困難加上有機會反被咬一口,要申訴他處理錯誤,必定要先經過考察你的使用內容是哪些,是什麼原因進行限速處理,我想這方面就必須把東西全攤出來看待,你所有的網路行為都會被查看,你不同意也不行,沒查看就無法釐清雙方責任上是分屬於誰,但是我想樓主開p2p這項軟體,基本上已經有觸犯上面紅字上面所標示出來的違規行為。
要爭取也要站在一個對自己有利的立場上去爭取,他站在這個立場上很顯然的是沒辦法爭取到什麼,或許還會有所損失,還有我不是什麼正義人士,也非業代,有哪一個業代敢這樣說話?? 不被開除的話很顯然這家公司的管理出了問題。
這些只是想讓一些人了解不是自己的觀點就是正確無懈可擊的,尤其在這東西是灰色地帶,還未有明確的規定條文之前,要扳倒公司比公司要壓迫你要難得多了,前面也說了,當你要申訴要釐清責任歸屬的時候,勢必要把你自己的上網紀錄全部攤出來看,開P2P沒有違法,但是你的內容就有觸法的可能性了,並非說你一定有,但是也不一定會完全沒有,ISP業者會盡所有可能把你的違規項目全部挑出來,到時候就算你再大聲,沒有一個理字,還是沒有站得住腳的空間。
http://qhuahong.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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