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dogy wrote:因此懇請各位網友毋須繼續討論與張貼相關文章,因為本人從未採取任何駭客行為入侵資料庫竊取資料,也懇請刪除有關本人個資或相關辱罵、恐嚇、誤導之文章,以避免未經證實卻造成傷害相關人士之行為的另一個不良示範。 你加這句話是什麼意思???受害人還沒告你,你就該偷笑了還要求受害人"刪除有關本人個資或相關辱罵、恐嚇、誤導之文章"做賊喊抓賊很多人都備份了自以為自刪文就神不知鬼不覺??
支持受害者提告學生就很偉大嗎????按照這種邏輯那台北市那位酒駕校長真是活該倒楣他又沒撞死人為何上至市長.下至媒體...等都在追殺他???????做錯事就不用接受法律制裁嗎????當學生就會作這種事將來到公司去上班豈不就"盜'更大????題外話個人決定以後不再到欣亞消費個人無法認同這種處理事件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