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t_taverth wrote:
就說一直以來只有你這(恕刪)
他的唬爛理論真的不堪一擊
免費=免責真的是有夠好笑
去汽車百貨買輪胎 店家公告買四個免費幫忙輪胎 結果沒鎖好開上路輪胎噴出去
照他的邏輯店家不只不用負責 你還要心存感激店家免費幫忙鎖輪胎

cot_taverth wrote:
就說一直以來只有你這(恕刪)
MrDuolyu wrote:
他的唬爛理論真的不堪(恕刪)
simonni wrote:
只有我這麼認為?睜眼說瞎話!你也講免費服務,那就說說你怎麼認為的免費服務,那別人口中的免費服務又是怎麼認為呢?我怎麼認為已經說了,換你講!
simonni wrote:
"買賣所附加的東西"只要是免費就沒對價關係,不是所有都當成沒對價關係,想玩文字遊戲阿?你還早咧!
simonni wrote:
"公告不是契約"是我要反駁你阿!"客人買的商品內含其公告的部分"叫廣告不實(<==這三小)
公告不是契約,公告只是單向告知而已,客人沒有確認不能當契約?廣告不實有法律強制店家遵守,契約就是契約跟公告一點關係都沒有!這是常識,原本沒組裝與原本要收費,是店家商業行為,哪能由你來管店家要不要賣或要不要減免?
simonni wrote:
"所以說我要的免費你一直都說不出來唉"
我說得很清楚,店家也沒拒絕幫客人組裝電腦,我說有風險沒裝好你要抱回給店家
"店家沒裝好客人的電腦"就自己裝阿!你要把電腦抱回去給店家嗎?可以阿!你時間多就抱給店家阿,我一定不反對
simonni wrote:
(算/不算)客人買了公告內包含的的東西,要求店家依約執行算不算奧客?超過服務就是奧客,我說不算,你不會把我講的反過來嗎?超過服務反過來是沒超過服務就不是奧客,夠不夠清楚呢?
我不是講買橘子送扒皮,買西瓜送挑子的服務,原本就沒有的服務,後面接"店家不理你怎辦?"回應算/不算要幹啥?那是問你的阿
simonni wrote:
"免費不免責 不免責=不用負責"我講的那又怎樣呢?我就不打臉自己又怎樣呢?你打自己的臉會少嗎?你不是也跟著我講嗎?
simonni wrote:
我劈頭就罵人甘你啥事,你所謂的證明是店家很負責,證明什麼了?
我都有說明阿,你不斷的硬凹瞎扯,不准別人賴皮跟跳針?你誰呀?
simonni wrote:
熱當跟我說的一堆情況,自己處理就行了,至於鋸殼那更搞笑,電腦自己的要不要鋸殼自己決定,鋸了殼自己要承擔責任,線有沒接好是自己要檢查
系統碟裝在第2通道,在安裝軟體時容易弄錯裝到別顆硬碟,你沒幹過這事嗎?
品牌電腦是整套完整組裝,DIY 電腦是自己購買零組件組裝,怎能一樣?
simonni wrote:
我免費把你銀行的錢放到我口袋也只適用你,線是產品結構的一部分你要剪我的線,那就要賠償合情合理,免責不適用免費幫我剪線
免費=免責 不是狗屁理論阿,是你告不了表示沒違法當然免責,若有責你告給我看阿,提案例也行,你說不用遵守還不是乖乖的摸鼻子電腦抱回家
simonni wrote:
"殺人放火=免責也沒案例唉"怎沒案例?鄭捷北捷隨機殺人已經伏刑了阿
免費=免責 沒案例就沒違法,交通規則是建議要靠右走,不是明訂,"假設"你認為違法一樣找不到案例,免費=免責 成立 完美論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