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monni wrote:備份?除非有人檢舉文...(恕刪) 又在亂舉例了,水果行若有公告在那買水果可免費去皮、去子,那消費者在那消費並要求水果行去皮、去子,水果行是不可拒絕,也必須要負責把皮跟子去乾淨,並沒有沒去乾淨,可以不用負責這種事。若沒公告,消費者要求去皮、去子,水果行可拒絕,或是訂價收費。不免責的反義是要負責???那請問,免責的反義是什麼?到底是誰國小沒畢業?再請問你,路邊有人暈倒,路人好心免費CPR急救,人救醒了,但肋骨斷了,你猜猜好心的路人有沒有責任?
北七喵 wrote:又在亂舉例了,水果行(恕刪) 誰跟你在說"水果行若有公告在那買水果可免費去皮、去子"你真懂我說啥嗎?那一段是寫原本就沒有的服務,去皮、去子原本就沒有的服務,你若要求店家不理你,你沒法要店家負責免責的反義是要負責,不負責=要負責 等號看得懂吧?是那位網友寫的,不負責=要負責 就矛盾了不可能相等肋骨斷了是暈倒時弄斷的嗎,還是 CPR 時弄斷的,不過沒差都不用負責,醫生急救使用 CPR 也有很大的機率弄斷肋骨,這是 CPR 急救不可避免的風險另外 cot_taverth 也是你分身嗎?
北七喵 wrote:再請問你,路邊有人暈倒,路人好心免費CPR急救,人救醒了,但肋骨斷了,你猜猜好心的路人有沒有責任? 這個部份,不同國家法律不一幫忙CPR急救反被告怎麼辦?急診醫師:法律有保障有免責條款https://heho.com.tw/archives/149518台灣這種作法算是比較合理的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L0020045&flno=14-2緊急醫療救護法第 14-2 條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北七喵 wrote:看不懂就不要亂回,我(恕刪) 你麻幫幫忙?我明明就不是在寫免費去皮、去子的問題,我是在講原本就沒有的服務,有沒分2段沒差!路人免費CPR急救弄斷肋骨,路人有沒有責任要我猜,我講了阿!有弄錯嗎?
simonni wrote:備份?除非有人檢舉文(恕刪) 我幫你把你的名言用圖留存了simonni wrote:不免責=要負責 不免責相反是要負責,你卻把這2個詞加上等號,你中文就有問題,國小畢業沒阿,不免責與不負責意思相同,不負責=要負責 這太搞笑了吧? 希望你都不要改啊看看到底誰小學都沒畢業...這種人還愛辯,難怪只會詭辯提不出例證,講不出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