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晴吧 wrote:
現在刷卡還可以收手續費喔?
現在還有一大堆要發票多 5%
也還有一堆連收據都不給

macrohardfish wrote:
看懂問題很難?
樓主的抱怨在於
原價屋跟客戶收分期刷卡的手續分期刷卡的每期利息
但樓主發現原價屋跟銀行其實是簽零利率分期
所以樓主覺得原價屋中間又多賺了一手利息費用
這邊的問題來了
所謂的零利率分期
到底A.是銀行一次性墊款給商家,銀行自己吸收利息?
還是B.銀行零利率分期付款給商家,商家自行吸收利息?
這要請金融相關的01友協助釐清
如果是A,這樣原價屋就是多賺了一筆利息
如果是B,原價屋當然並未多賺這筆利息
而依照樓主的發文"(銀行有跟我確認,在次月時已經全部付款給原價屋了)"
所以應該是A,那這樣,原價屋這樣的手法算詐欺嗎
→原價屋並未跟消費者說是零利率,而原價屋跟銀行的合約也不關消費者的事,所以詐欺說法應該無法成立
那這樣算不道德嗎?
→這就是店家賺取利潤的各種手段之一,這次被消費者發現了,可能會引起一些消費者的不悅
我的理解是這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