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規定是規定,執行的是人,其實每個部門都會有業績壓力,如果少數店員沒有依公司規定辦理,就能一竿子打翻一整間公司嗎??在網路抱怨前,是否有經過該公司客訴管道為自己發聲呢??
本人從事服務業,很清楚很多的客訴,並非公司說到不做到,是辦事的人疏忽了,沒做好,或是其他奇奇怪怪的原因啦~~
但其實也有很多時候,是客戶無理的要求或是錯誤的認知,所以無法令其滿意。
比如曾有同仁接過一個Case是:女友用自己的門號續約買手機送男友,那男的不喜歡該款手機就打來問說可不可以換機種,手機根本沒壞,當然不能換,就辱罵還搬出啥七天試用期,又不是網路購物,現場買的哪來七天試用期,不懂法條亂用的人太多了(汗)。(ps.同仁比較想建議那女生把小白臉換掉)
所以如果你的紙箱啥包裝贈品..等等都有帶去,卻不能退,建議找該公司的申訴管道,詢問清楚是甚麼緣由不能退,這比較能實際的解決你的問題呀。
netboy789 wrote:
上個月底去大潤發買一...(恕刪)
netboy789大大~~
不好意思......如果不嫌麻煩
能否再請你攜帶送貨單及發票前往大潤發(安平店)?!
因為我老公剛好就在此店上班
基本上3C商品並不適用於30天退換貨的規定內
這些在3C部門都有標示以及服務人員的告知,且會在送貨單上標示
而七天內有問題一定是退換貨
會要求在七天內有問題退換貨是消費者的權利
因為3C商品廠商是不會退貨的(除非真的是故障品)
如果有些顧客因為個人因素而要求退換貨
那必定影響下一位顧客的權利
這是對商品的把關.......
如果你的送貨單沒有蓋上不適用30天退換貨之服務的話
就是服務人員的疏失
我老公會通知那邊的服務人員
就勞煩你在跑一趟吧.........感謝
肥鵝桌上肥鵝油
鵝去桌空油自流
肥鵝配飯能度日
有飯沒鵝使人愁
jacky_hmk wrote:
其實很多事件背後都有不為人知的狀況未盡實陳述...(恕刪)
我認同這樣的說法
消費意識抬頭是好事
但不代表可以無限上綱
碰到消費糾紛應該是先找消保官
上網取暖或找煤體投訴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得饒人處且饒人
若要投訴
請做完整的事實呈現
而不是單方面的說法
netboy789 wrote:
覺得螢幕太小,而且有點漏光
想說大潤發都打出30天無條件退貨就去試試看
哪知道極盡刁難,在那邊檢測超久
找問題瑕疵比FBI還專業
最後發現沒辦法,竟然搬出超過7天太久了
真的是故意找藉口退貨...
大潤發3c商品 送貨單上都有 7日內有故障瑕疵可以退換貨...
螢幕大小 有點漏光 都是個人觀感的問題....
不滿意可以要求送原廠 看覺得漏光算不算瑕疵...
其他店我不知道...就小弟常消費的 台北中崙 內湖1.2店...
一般商品都是30天 拿去就退...(部分個人衛生商品除外).....
連刮鬍刀刀片...吊卡的拆開之後 買錯了 拿回去都可以退...
3C商品的買過記憶卡..新品不良..工作忙忘了去
大概快2個月才拿過去 沒發票沒送貨單 只憑會員卡的消費記錄 也是退折讓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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