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則的話就算你承認了這筆債務,我想問一下超過20日了嗎?
如果超過就乖乖付錢吧,沒有的話快去提 異議。
支付命令是詐騙集團常用的手段。
基本上沒有所謂的,保留法律追訴權 這種東西。因為訴訟權不能拋棄當然也無所謂保留。
要告他們其實也很簡單,先寄 存證信 給公司負責人,請他三日內歸還硬碟,
他要是不還你,就去警察局或是地檢署告他業務侵占,這是刑事訴訟,且不是告訴乃論,
告下去他們會比你慘多了。
當然要告人,你手上的證據是越多越好,比如說有錄音,內容是他不還你硬碟之類的,
不過沒有也沒關係,你手上只要有他們收了你硬碟的收據也可以。
反正你就把手頭所有資料準備好,拿去給檢察官看,檢察官受理後,會排時間開偵查庭,
到時候你們兩邊可能要對質,然後檢察官才決定要不要起訴。
不過你要考慮清楚,一旦檢察官分案下去辦,
是沒有辦法撤回的,不像他是告你民事的,隨時可以撤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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