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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哭無淚,硬碟不幸摔死了,有關這幾家硬碟資料拯救公司有人有接觸過嗎

伯爵~這字眼跟我以前常逛的伯爵電腦資料救援公司網站好像!呵呵~

感謝HeavyWang大大提供意見 我還真的挺無奈的

正確名稱為"支付命令"

支付命令的意義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請求,如果是請求給付一定數量的金錢(如新台幣壹拾萬元)、可代替物(如上等蓬萊米壹佰公斤)或有價證券(如台灣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普通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一千股的股票),可請求法院對債務人發支付命令,督促債務人在收到支付命令後二十日內,向債權人清償並賠償程序費用。此種請求方法較訴訟程序簡便、迅速、省費且其效果與確定判決相同。

且走且看了 等法院通知吧
要不要告他 看對方的作法吧 保留法律追朔權
可以跟我說一下 您的方法 可以PM給我嗎 感謝瞜

謝謝HeavyWang大大
不用保留啦,法律自動幫你保留了啦(如果存在事實),根本沒“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隨便g一下都有。
當然啦,你有他也有。
千萬不要再等了,接到法院支付命令,20日內要去發出命令的法院提出 異議,不需任何理由,
否則的話就算你承認了這筆債務,我想問一下超過20日了嗎?

如果超過就乖乖付錢吧,沒有的話快去提 異議。
支付命令是詐騙集團常用的手段。

基本上沒有所謂的,保留法律追訴權 這種東西。因為訴訟權不能拋棄當然也無所謂保留。

要告他們其實也很簡單,先寄 存證信 給公司負責人,請他三日內歸還硬碟,
他要是不還你,就去警察局或是地檢署告他業務侵占,這是刑事訴訟,且不是告訴乃論,
告下去他們會比你慘多了。

當然要告人,你手上的證據是越多越好,比如說有錄音,內容是他不還你硬碟之類的,
不過沒有也沒關係,你手上只要有他們收了你硬碟的收據也可以。

反正你就把手頭所有資料準備好,拿去給檢察官看,檢察官受理後,會排時間開偵查庭,
到時候你們兩邊可能要對質,然後檢察官才決定要不要起訴。
不過你要考慮清楚,一旦檢察官分案下去辦,
是沒有辦法撤回的,不像他是告你民事的,隨時可以撤回。

還沒超過20日 已經請懂法律的朋友 準備一起去提出異議

非常感謝HeavyWang大大的教導

像您那麼熱心的人很少了

我會考慮一下要怎麼提出告訴

有其他問題的話我會再麻煩您的

感謝您
到時跟他法院見了 到時再跟大家說吧
GOBBY5566 wrote:
到時跟他法院見了 到...(恕刪)


既然已進入訴訟程序,那往後的言論就沒法講得太多..免得對方又拿文章來告其他罪名了。祝福你一切順利圓滿落幕...
最近就要法庭見了

不管結果如何

我都會上來跟大家說明

交給法官認定吧

給大家做個前車之鑑

大家應該也不希望救個資料要鬧到上法院吧

參考看看~~~~~~~
Hi,

你好,我的硬碟有也掛了,狀況跟你一樣。

請問你後來是找誰修的。

資料就回來了嗎?

多少錢呢?

Frank...
有硬碟的問題

為什麼不問伯爵呢?我N年前也是有2.5吋HD也是麻煩伯爵電腦救回的

很感恩的說~~


道歉很難嗎?不難!難的是自我感覺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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