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八年來做法大改
基本上家庭或者個人的客戶我都請他們自己把電腦送來
好了自己來拿回去
然後維修天數時間不限 看我閒不閒
買零件都是PCHOME 24H
憑發票金額請款
而發票統一編號就打自己公司的 賺個稅金而已
至少這幾年來爭議少很多
至於收入來源 還是靠接公司案子
定價等都是事前合約 包含請款方式跟日期都是合約明訂
所以基本上不會有事後議價的問題
家庭個人客戶很多毛...能不碰則不碰了
會有這樣的改變也是因為一件小事小錢 搞到花了好幾個月時間最後還倒貼
是因就是八九年前客戶要裝顯示卡 當初就跟他說裝哪張卡都不會有太大的差異
因為RAM只有512MB (跑XP)
而單純只是覺得電腦慢 不是要玩遊戲
後來他又搬出了XXX朋友 XXX說 最後懶得管他 依照他要的型號報價給他
最後 顯卡裝好後果然
一開始跟我說是我驅動沒裝好 然後又要求我說換顯示卡本來就要重灌(凹我重灌)
然後系統藍底白字 就怪我把主機板弄壞
最後退給他顯示卡的錢 顯示卡還被凹走
花了大概三千元跟幾個月時間
貓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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