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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於AUTOBUY 買CPU退貨後就不能再買東西了

感謝公告,真是不好的服務,我pchome退過幾次貨,從來沒遇到這種事,列拒往吧!

星幻 wrote:
七天鑑賞期,本來就是一個過時的法條...(恕刪)


過時的法條又怎麼樣,你能不遵守嗎?法條有失效嗎?

那全臺灣每個人去給他退貨一次,那auto buy生意不就不用做了,每個人都黑名單

我覺得這一定有違反消費者保護法,樓主不妨諮詢一下消保官,也有上蘋果上新聞的必要,因為7天鑑賞期是消費者的權益,總不能因為退一次貨就把你貼標籤吧
bankers wrote:
有關於 AUTOBUY 之前買CPU退貨以後

☆自動買★裡面特價的東西就不能買了

當然沒有特價貴森森的東西是可以買

為何☆自動買★特價的東西都補貨中.用我朋友的帳號卻可以買?

怕人買就不要賣呀.退一次貨就不能買?

做個網站怕人家退換貨.真是笑死人了

那光華的AUTOBUY店面人家退貨候.下次買東西是不是就不給人家買了?

登入後只有補貨中.登出後就可以買了

還有些人搶特價商品搶到卻不能付款.只能等時間到他自己取消.有一推人在講了

這種網站我以後不會再去了.輸不起的網站

有些東西便宜的PCHOME.欣亞也差不多價錢


我不是想幫網站說話.

相較於從事過門市服務業的我來說.

對於樓主的行為. 標準 "奧客" 無誤~!

原因很簡單. 買這一類的東西本來就是經過審慎評估的.

除非產品有瑕疵. 或是買到自己不適用於主機版上的規格之外. (頂多接受換貨)

要不然說難聽一點. 樓主只是為了退貨而退貨~!?

就算全新未拆附發票退貨又如何~!?

我不相信有哪間店家家老闆還會笑臉迎人的...

只是為了滿足自己的個人需求而被反網站列入黑名單...

就發文上來取暖~!? 你自己要做這種決定...

要怪誰呢~!? 被對方怪罪類似加入黑名單~!?

在我看來只是剛好而已...

再說...這種隨隨便便在網路上貿然決定下標的行為.

已經影響到網路店家做生意了. 樓主卻還要一昧的向店家開砲~?

砲到後來...連店家賣的部份產品有越來越貴的趨勢...

也被樓主拿來大作文章 ~!? 就算人家賣的貴. 你可以不買啊~! 不是嗎~?

人家賣的貴不貴. 說難聽一點. 關你什麼事~!?




我今天只是純粹的看不慣類似 "奧客行為" 而 "上01取暖" ~!

我不是 AUTOBUY 的員工. 身為曾經是服務業的我來說. 最恨的就是這一種消費者~!

被列入黑名單. 已經是非常客氣的了. 樓主當然有權利拒買. 反正AUTOBUY也沒差你這一位客人.


說句公道話. 在怪罪別人之前. 為什麼不先想想自己. 是不是在還沒想事前規畫要買什麼樣的規格.

而貿然的就在網路上購買下標~!? 不管是特價也好. 或是買貴了也好. 買任何東西本來就是貨比三家.

要不然買賣這回事. 除了涉及其中一方是惡意詐欺之外. 買賣這件事本來就是你你情我願的事.

而在事後反悔...上來01反咬對方是讓你感到生氣的店家~?

這整件事...到底要怪誰哩...?

honyeh wrote:
想請問你買的時候是以甚麼心態?
退的時候又是甚麼心態?
買不起就別買!
被限制不能買的時候才來強調這個網站輸不起!
其實應該是你輸不起吧!
你試著來經營看看!
經濟已經夠差了還被你這樣窮攪和!


樓上大大所言本日最中肯~~~!!!
ぼく の じんせい は なにも アップル しょぅひん が ひつよない
抱歉~鑑賞期是保護消費者跟販售者雙方的!

並不是說七天內一定可以退貨!這個部分只限制漁網購或者是訪問買賣

七天內跟店家退貨一定是商品有瑕疵!另外您說cpu有問題或者是買錯了!我想這都可以跟店家說明的!

autobuy小弟光顧很多次!還真的沒有遇到樓大的問題!退換貨他們也很阿莎力!

至於其他的~我就不知道您怎麼去跟它們溝通了!

如果只是想要使用鑑賞期這種東西說可以七天退換貨!然後被鎖帳號而不開心!那就繼續發洩吧!!!^^
竟然會有網友支持廠商耍這樣的小手段
真有趣~
老實說,鑑賞期這個規定用意是在保護消費者沒錯
但是,現下的社會裡,卻有不少不懷好意,只想著要佔便宜的消費者
利用鑑賞期的其間把東西用一用,然後再退貨
結果退回去之後,廠商根本不能再把東西當新品出售
只能夠當作福利品或拆封品來賤價出售
消費者都想買到最新沒問題的東西
店家也想把東西賣得好價格
兩者之間的恩恩怨怨,似乎真的很難取得一個平衡點~

bankers wrote:
那為何會有這種鑑賞期...(恕刪)
店家不做你生意這有什麼問題嗎?


bankers wrote:
有關於 AUTOBU...(恕刪)


有問題不會直接打客服反應嗎

來這邊跟鄉民們口水做啥

人家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賣 就不賣你

又怎麼樣呢

星幻 wrote:
七天鑑賞期,本來就是一個過時的法條,
用在資訊發達的現代及高度規格統一化的3C商品時,
這個法條就是臭掉的爛法(恕刪)


就我所知歐美很早就實行鑑賞期這種制度,
當中也不乏有消費者利用鑑賞期來做商品的短期使用
商家也知道會有這種情形,但是這制度還是持續運行,商家也還是賺錢中
足以說明絕大多數消費者還是不會亂搞的...

所以就我所知,這種觀念其實是很先進的(以人性本善為基礎),一點都不過時
或許只能說就細部的法條有其斟酌的空間...

另外針對....資訊發達的現代及高度規格統一化的3C商品....
1.現在資訊發達沒錯,但也存在一樣多的不實資訊...消費者更是無從判定
2.3C產品廠商何其多,在功能像近的產品中,各家還是會推出由特有的功能等,
所以我的認知是....高度規格統一化.....是不見得成立的
本例中是 INTEL CPU ...當然單就 同型號 INTEL CPU 是一樣規格的
但是如果消費者的需求是 一顆超值的CPU....
假設市場上 有另一個CPU 價格更低..但一樣符合消費者的需....
當消費者同時購入....自然會將高價的退回......

總之...鑑賞期最住要的涵義是.....商品沒有實際到消費者手上...就無從得知實際的使用情形

例如 某顆新型 顯示卡 推出...號稱可以跑市面上所有遊戲並保證特效全開FPS60以上...

但沒有實際用過你怎知是否真是如此?(網路測試的資訊是真是假無從判定).......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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