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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上震科技這樣賣東西的?我應該吞下去嗎?

剛剛查了一下退貨規則
結果如下
消保法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郵購買賣因不似店舖買賣,消費者無法實際觸摸商品,僅能單憑目錄或電視購物頻道之內容即決定購買,而實體商品又可能與目錄或電視上所展示之圖片、動畫等有所出入,訪問買賣是指不請自來的推銷商品,像是在路上被攔阻推銷商品,消費者無法預期商品之銷售途徑,往往在銷售員之舌燦蓮花地強力推銷下,半推半就地買了商品,因此,必須是郵購與訪問買賣商品,才符合消保法第19條的保障內容。

但是

除非產品有瑕疵,否則是無法要求退貨的。

依照樓主的情況
可能要有證據顯示當初購買的是7200轉
之後取得則是5400轉
這方面可能要稍微費心了


閣下可以說
當初我配好電腦要求硬碟7200轉
但是店家只給5400轉
這明顯的瑕疵
所以要求退貨
這樣說法個人認為較好
ken8686 wrote:
單子上當初店家開是2...(恕刪)

只是想要購買東西是否有騙!
購買規格及購買價格一出來!
網路查一下就知道是否被騙!
管您購買多少錢.規格就秀出來!
規格
個人覺得 投訴媒體 並 提告~~

看來高雄有些店家似乎沒學乖

因為這很明顯應該算是詐欺了

搞錯一次就算了還這麽多次...
aggregate wrote:
不要動不動就告告告,詐欺不詐欺的
你真的有必要為了那一、二百元,跑法院是嗎?.. 我覺的來這邊打字都很秏時了

心平氣和的想一想
單子開的是5400轉,他就是給5400轉,除非你們當初對話有錄音
但即便如此,店家也可主張是疏忽過失,因為他是願意幫你更換的..
除非
你們談的價錢是7200轉,單子也開7200轉,實機是附5400轉,而店家卻死不認帳
這才有告的空間,否則一堆人是要喊什麼燒
用用腦子..店家充其量只能說是道德感不足,靠與論制裁也就罷了,不然能怎樣

還有,樓主用剛註冊就發這種文,希望是能提供一些佐證的東西...
這年頭真的黑不黑白不白.. 要怎麼看的清~

我問您~剛註冊不能發文嗎?不就是遇到事情才來發文的嗎?
難道我能預知2年後我會遇到這鳥事~先來註冊?
然後隔3差5的發個文來養帳號嗎?(不然您又會說~註冊2年沒發過文.)
還有~店家號稱的不小心裝錯記憶體及HD(容量)在我及時"提醒下"已經換了~我能如何佐證
難道我PO上發票給您看~我的確在這買電腦嗎?(如需要我可以)
我都已把店名PO出來了~如果沒這事~店家就會找我了~不是嗎?
要不要告是一回事~但起碼我要讓大家知道~這店家銷售的手法及交貨方式
大家去不去消費我無從置啄~但我是不會有第2次了
這...先說我不是來消毒的

不過我是那邊老顧客阿 到現在還沒發生過這種事
我取貨連點都沒再點 我太傻??

只是有發生過 組一整台不要HD 結果帶回家點的時候多一顆 500G HD

倒是覺得 最近的組裝人員跟業務素質不是很好 不是聽錯就是不懂

還是強烈建議你跟他盧倒底 不然素質越來越差....

luelue666 wrote:
這一看就像是店家的口...(恕刪)


+1
白紙黑字都已經寫得清清楚楚 想要賴也賴不掉 這就要看這位業務要不要自行吸收價錢了
大大請跟我聯繫..我幫您找記者!!
方便嗎!??
我不得不說 差價的問題 業務自己報錯 如果客戶不願補貼 本來就是要自己含淚吞下去

遇到好心的客人 說明原因 大部分客人是願意補差價 但不是客人就應該補差價

因為錯的人是你不是他 答應賣的人也是你 他也沒逼你要賣他 我支持版大的做法

要退就退全機 給他改正的次數那麼多次 結果最後還來搞這招 怪得了誰

其他同行因為你的報錯價 跟著受害 因為別的客人會認為 其他家報太高.....

如果那個業務沒有這樣的認知 那只能說 小朋友快回家吧~建國路上的戰場不適合你來這邊玩呀
這家的名聲很早就黑嬤嬤了
像我這樣不懂電腦的人
經過門口我連瞧都不想瞧

樓主一開始就有講出該店心虛在何處了
哪有人家要檢查時就叫人家先付錢的
這不是已經很明顯了嗎?
那間是出了名的 要買東西最好買現貨 沒現貨最好閃人...
共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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