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耍人的網拍賣家【阿龍電腦】

台灣法律 情--理--法
外國法律 法--理--情

口頭約定 應該只有 台灣才會出現吧

樓主遇到這種事 也真倒楣

jordan0122 wrote:
哈哈這間我也有碰到
我原本這次升級配備都要在這裡買的
...(恕刪)


原來苦主不只我一個阿
看來這個賣家不是第一次耍人


小青蛙01 wrote:
同情版主!因為你開車跑滿遠的!
算時間你也算開滿快的!


要不是在收費站跟建國高架那邊塞住
我很有機會擠進八點~讓賣家少個藉口


bmax1988 wrote:
我網拍買衣服 買xl 問都有貨
錢都匯了兩三天後告知沒貨這只能吃悶虧


惡劣的賣家就公佈吧~別讓其他人再被耍
這樣也算功德一件啦
jomn wrote:
台灣法律 情--理--法
外國法律 法--理--情
口頭約定 應該只有 台灣才會出現吧
樓主遇到這種事 也真倒楣

口頭約定在國外也有效
只要能舉證雙方曾口頭約定
大大哪裡的法律口頭約定無效??

難道大大可以去店裡面吃飯,東西拿到你面前了以後就說不要??
有書面約定當然比較詳細,這不表示口頭約定無用

-----

樓主還真雖,這種賣家,其實見怪不怪
還真的不少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別輕易相信網拍
台灣網拍世界好像都沒有法律的存在的
一堆仿冒騙人的照片黑心貨

happy78323 wrote:
哈 這太有梗了我種覺...(恕刪)



自2003年於p購下單120g硬碟一顆,以ATM轉帳付款
後來遲遲沒消息,以e-mail詢問(該站當時只能以電郵聯繫)
該站要我寄轉帳單影本
但ATM機器給我的單據字體超淡
影印寄過去,該站E-MAIL回字體不清,無法處理
於是我只好將原單據寄過去(當時小弟亦沒相機與可拍照手機)
從此無下文(用EMAIL追問,都不理會)
......
只怨當年不識MOBILE 01!!

批P購無濟於事
學到的教訓是
"永遠記得保存證據"
不然,毫無疑問是自己的錯


搬民法契約成立的幾位大大說得沒錯
可惜實用性有限(口頭契約舉證不易,若花心思留證舉證,不如口頭立約時就打契約,但這卻又不符網路生態)
民國18年訂立的法條
沒有與時俱進
造成紛爭不斷(前陣子"x爾"可為例)
苦了誰?
民國18年(1929)立民法之時
別說網路了
連電話都不普遍呢!!
當時多是用電報聯繫(用電報的話就比較容易舉證"有無合意")
而時空荏苒
如今搬法條的諸位
主張法律的同時,可曾想過立法的時空背景??
小弟並不是說主張法律有何錯誤
而是認為怎麼"沒人去苛責立法怠惰"
尤其是略懂法律的人(學過法緒的人)
在主張法律的同時
不更應該去審視法條是否不完善嗎??


以上若有語氣稍重處,小弟給諸位賠不是
端看文章很難了解實情,大家還是看看就好吧...

Mr. RC wrote:
端看文章很難了解實情,大家還是看看就好吧...


你可以找這賣家買I5-2500K親自體驗看看喔~
不過我想賣家現在應該不敢再說有貨吧~


tobemo wrote:
搬民法契約成立的幾位大大說得沒錯
...(恕刪)


搞得越來越複雜的感覺~
沒這麼嚴重~大家輕鬆點

想想後覺得還好我沒有先匯錢~
不然一定只會搞死我自己~東西沒買到還弄得自己一身腥
tobemo wrote:
自2003年於p購下...(恕刪)


基本上非常認同這位大大的說法,
但是,口頭約定為最基本(普遍)的契約方式,
反過來看,民法連這個部份都保障到,也算周全!
(在大家進化到心電感應之前,我是覺得保障到口頭約定已然足夠)

實務上,現在錄音用具實在太方便了~
錄音筆,MP3隨身聽,甚至手機都有最基本的錄音功能,
對於要長程取貨/先付款後取貨/金額較大的交易,
其實可以用手機聯絡,順便錄音留當證據,即可保障雙方!

小弟曾經有過口頭約定時,對方吞吞吐吐,吱吱嗚嗚的承諾,
當下我感覺有異,於是托言有事情,稍後回撥,
在回撥時打開手機錄音功能,
回撥後,重新"清楚明白"的確認交易的對象,時間,地點,物品數量,金額後,才依約前往!
果然對方在價格上打算耍賴!!!
經由當場播音確認當初約定內容無誤會後,
對方才履行交易~

其實,交易都有風險,不管是品質/價格/貨期...都會有意外,
若是自己認為付出代價高,那就多小心,留個心眼,存個證據,保護自己!
若是認為代價微小,就算損失也無所謂,那就是相信對方,別想太多找自己麻煩(錄音也是麻煩事)
自己可以多評估~

老話一句,法律是保護懂法律的人,
人民不懂法,即是不懂得保障自己的權利!
在這個角度上,我是認為與其苛責立法怠惰於修法(在民法"合意即為有效"這部分),
不如苛究行政者不好好教育人民對於基礎法學的認知,或是提升國人道德良知的水準!!

雖然著眼點與tobemo有所差異,
但我想我們都是站在弱勢的消費者的角度上發言,
希望消費者有更好的保障~

以上,看看就好!
我的遭遇與樓主有點不同
今天小弟與該賣家交涉(MSN聯絡,未下標)
簡單的說
賣家要
1.我先匯款
2.他訂貨
3.才面交給貨
我問他是不是先下標(我想說有個保障或依據)
他就說要另收手續費
但是我想要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賣家就整個很不耐煩
說什麼先匯款很難嗎?(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才是面交基本吧?)
說什麼有沒有誠意?(面交了還沒有誠意?還說什麼約面交也可能臨時說不買)
說什麼我嫌先匯款麻煩要他自擔風險?(我不是嫌麻煩,難道我就要承擔你的風險嗎?)
以上幾個爭執點
我都沒有照括號裡面回他
我都打上笑臉順著他的話講= =|||
但是他還是一整個很不爽的感覺
都還只是在交涉階段而已
不順他的意就不耐煩
說簡單點這個賣家不太好講話
但還不到賣家耍我的地步就是了= =|||
只是我就不跟他買了
以後應該也不會跟他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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