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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順發3C極差的購物經驗,提醒大家注意(處理結果在第54樓)

兩個星期前我也在台中市區那家順發也遇到類似狀況,我買的是dvd燒錄機,但是機子有點問題,拿去順發要換一台(隔天),他說我的外殼上有些痕跡,也是不給我換,一樣要我把電腦搬去給他試.其實這點真的蠻有爭議的,那燒錄機不是外接式的,鎖進機殼內免不了有點痕跡,當然我也不是無聊去換好玩的,但是站在廠商的立場,東西外觀有痕跡,他們就不好賣了.或許以後買這類產品都要先假設有可能是壞的,先不要裝進機殼,先接個線試一下.
y_dar 大大
你的東西壞瞭不給你換
不過應該是免費送修 修好才對吧

一般商店如果有跟你說可以7日更換的保固.指的是非人為造成故障可以更換新品
.不然就是購買貨到7天內.新品未使用可以退貨.

所以應該是7日內.故障-非人為造成.換新品.-差一點的商家只幫你送修
不然就是購買.貨到7天內.新品未使用可以退貨.

實體店面並不是每一家商店督有這7天的服務.








impreza8577 wrote:
看完各位的討論,我有...(恕刪)


同感~

買東西吃~ 說它不好吃還會被告。
感覺樓主現在要處理的,是順發有沒有理的成分多些,法律的成分應該少些

既然是要大家公評是不是有照人情世故,順便符合法律

樓主要不要PO個照片先呢?
現在就是一個關鍵點而已,就是那個刮傷的瑕疵到底多嚴重阿?
免費送修到好那是一定的.但我是買的隔天就拿去表示有問題要換,送修個來回至少要一星期吧,而且我都還沒燒到片子,會買當然就是有需要燒片,結果要我等送修回來,多少讓我覺得心情不好.我以前在同一家順發有遇過新品不良,他也很阿殺力的給我換,但是這次就不大一樣了.那條七日內非人為因素可換新品,我想看人解釋吧.
david5172 wrote:
既然是要大家公評是不是有照人情世故,順便符合法律

樓主要不要PO個照片先呢?
現在就是一個關鍵點而已,就是那個刮傷的瑕疵到底多嚴重阿?


對不起,忍不住還是想雞婆一下。

我認為樓主根本不需要po上或理會那個所謂刮痕的順發3C說辭。因為答案已經很清楚了,原廠跟聯強的新品不良更換保固條文跟有無刮痕根本是兩回事!

這確確實實是順發3C的責任問題,由於現在網路購物發達,大家都太注意所謂網路購物鑑賞期的相關條文規定,對於在實體店鋪購物該有的消費權益反而忽略了。

很簡單

實體店鋪購物沒有所謂七日鑑賞期,產品非新品不良,消費者只是不合用想退換貨,由店家決定,店家包含順發3C絕對站得住腳。

但同樣的,今天產品從你手中賣出,發生非人為新品不良,實體店鋪商家必須根據該消費產品所附的保固相關規定,讓客人退換貨,不是根據自己店家的規定辦事,消費者站得住腳。

樓主要做的就是要求D-link廠商及聯強去跟順發3C做確認,責任才能釐清,不是樓主的問題。
這跟七天鑑賞期有什麼關係
本來就是順發不入流
花一千塊買一個垃圾回家幹嘛 ??
只要是非人為損壞
外觀有什麼關係
送回原廠換一個殼不就好了?

D-link 不會白癡到要消費者買一個垃圾回家吧?
維士比+維大力=台灣最屌的調酒
edward0425 wrote:
對不起,忍不住還是想...(恕刪)


我想你說的我都瞭解,我希望看到照片,只是去確認那個理的部分。
關於法律的部分,應該不在這個討論之列,因為本案例的法律效果,實在清楚不過,實在不知道有什麼討論價值,
所以我前面才說樓主PO上來,應該是想要論道理的部分居多。

所以才會覺得該看看照片,看看是什麼狀況,不然實在也是大家跟名嘴一樣,說的口沫橫飛,卻沒一個人見過真相。
洄瀾之子 wrote:
樓主買的東西如果是主體刮傷那當然是有爭議,請代理商來判定可不可換新品
如果是底座... 我們通常是拿新品的主體來交換...但是不可換其它商品。
我想表達的很簡單就這樣而已...

我自己當然也買過東西啊,當然一買來先檢查外觀有沒有問題,有問題馬上跟店家反應。

錯了,看來你是不瞭解聯強啊....
我的S5230
不到七天發現外殼有瑕疵(不緊密)
跑去店家換...店家非常仔細的檢查,說,你的背蓋有一條小小的刮痕...
店家又說,我不是你說了,7天內手機不要有刮痕嗎?

我的想法和你類似,背蓋不換,手機主體換新不就好了...
但店家說...沒辦法,那是聯強的規定,聯強檢查超仔細的

我想表達的很簡單就這樣而已...
這是我自己親身的經驗
sony9 wrote:
順發我覺得還OK因為...(恕刪)


不幫3C通路業者講話, 只單論合理性:

1. 產品有瑕疵 --> 廠商換貨責無旁貸

2. 但是當產品使用後有產生刮傷, 就會有爭議...
a. 換新品? 那如果之後廠商檢修完成以後, 發現沒有消費者所說的瑕疵, 那有使用過並造成刮傷的產品誰要?
b. 就算當下更換新品/良品, 當下這位消費者(原PO)是否願意接受所謂的良品, 但是卻有"人為正當使用所產生的輕微刮傷產品"

c. 原廠如果不能更換全新品, 那是否願意負起責任維修, 並延長保固期以及7天的使用期限 --> 這點倒是廠商應該主動提供


通路業者的問題在於, 產品不是他們所研發製造, 是否是產品的瑕疵, 或是使用者使用不當所造成的損壞或是無動作, 仍然要經過原廠的確認....

況且, 現階段所謂的維修, 為了縮短維修測試的時間, 幾乎會直接更換部份零件 --> 以此例來看, 可能直接更換主板了....

我相信, 當下原PO所謂的與原廠客服的溝通, 應該是指未看到實體商品或是未當場測試實體商品的狀況下, 單憑電話/網路/信件往來, 所做出的討論....

原廠的客服人員, 為了避免與客戶的正面爭執, 幾乎不會在電話上反駁客戶的要求....

若您把實體商品拿去內湖的友訊, 並當場告知有造成刮傷, 我想合理的處理方式可能會如同某樓板友的經驗, 可能把刮傷部分留下, 其他有問題的零件做個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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