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3

週遭發生了組電腦的糾紛

呵~光是資料轉移跟日後的service就不只值2K了
不然要給外面的稍黑店家~服務都要論斤秤兩的計算啊
如果真是要這樣~就要他自己去體驗一下當"電腦小肥羊"的現實面啊
才知道你的好啊
其實對方是存心想賴帳吧?

而且嘴裡說不在意付工錢,卻想要退掉?
還說什麼感覺的問題,那東西可以退,錢可以不必還?

遇到這種事其實蠻無奈的,雖然不適用鑑賞期的退貨機制
但是做生意講求的是信用,就算贏了官司也失了信用。

不管最後的情況如何,都是很不舒服的經驗

退工錢給他是沒道理的,事情都已經替他辦完了,沒理由不收錢。
東西可以退,工錢沒理由不收,如果他想以奇蒙子當理由而不付錢
,可以告他不履行契約而強制執行。
這點跟有沒有購買電腦是兩件事。

您大可說這是公司的規定,原本服務項目就是要收錢的,請吃飯也是他
自願的,如果沒有約定以此為償,錢還是要付的。

所以電腦退不退是一回事,工錢的部份沒理由不收,給他兩個選擇

一是乖乖的付錢了事,還順帶提供該有的服務。

二是退貨之後,請他付施工跟該付的費用,要不然就請書記官去他家收。
而且折騰了半天還沒電腦可用。

做生意的,要知道風險在哪,並且要有配套措施。
遇上奧州來的客人是要有因應的方法的。

不是給人喊說什麼奇蒙子不爽,就可以賴帳的。
你同事A所碰到的正好就是奧客.
這種人通常就是不理就對了,
他要怎樣就給他怎樣呀,
台灣那麼多只會用嘴巴的.

告? 他有那些錢可以告人卻沒錢買電腦? 騙笑比較大.

一堆人把告人好像都免錢的.

你同事A又沒做什虧心事, 不怕站不住腳.

最後就是, 以後如果又有這類的不熟客人最好是簽字蓋章,
不然用嘴巴對方永遠可以不認帳! 尤其是老一輩的更是歡歡(機車).

不理對方+1.

要鬧? 那也要他有本事好嗎.

講難聽一點啦, 有時間鬧的人卻沒時間好好賺錢? 只想投機取巧.
這種人就跟最近很愛吵的什權益權益的人沒兩樣.
明知故犯. 明知道標價錯了就是要去看有沒有辦法撈到.
就算沒撈到也不想摸摸鼻子走人. 有些人老愛裝著一副自己是受罪者. 看了就想笑.
  • 3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3)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