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賣錯飛】網傳幸運兒付7700元坐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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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不起負責!迪卡儂1999元外套標錯變0元 公司:照常出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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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錯價網友狂買 ZARA認了會出貨
https://m.ltn.com.tw/news/life/paper/937595
經濟部表示,新版《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將於7月1日公告,
並給予業者三個月緩衝期,未來不論標價與市場行情落差多大,只要民眾下單,
契約就算成立,業者不能再拒絕客戶,一旦標錯價,也只能認賠出貨。
所以按照這個例子,商家已經違法了,不知大家為什麼還一直要為違法行為護航?
況且消費者明明是花錢的人,沒必要為財團的失誤負責吧!
如果網頁或是商品誤植,那也是該公司內部自己的問題與疏失!
若是造成公司虧損,那就請商家自行業務疏失的人員來做求償!
報導全文
網路購物標錯價,高價商品誤標成低價,10月起業者須認賠出貨。
經濟部表示,新版《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將於7月1日公告,並給予業者三個月緩衝期,未來不論標價與市場行情落差多大,只要民眾下單,契約就算成立,業者不能再拒絕客戶,一旦標錯價,也只能認賠出貨。
消基會副董事長游開雄表示,新規定賦予業者確認標價責任,對消費者有利,可降低消費糾紛,提醒消費者在網路購物時,記得保留下單後的回傳信件、標價截圖,保留證據證明契約成立。
行政院消保處表示,會議決議後案件送回經濟部,實施日期依經濟部公告為準,若業者未來拒絕履行契約,經濟部可依《消保法》裁罰3萬元至50萬元,不過規定不不溯及既往。經濟部商業司指出,目前已在進行作業流程,將於7月1日公告、10月1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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