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

欣亞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聲明稿 針對欣亞排排購活動事件說明

我個人猜測
欣亞 和 那位姓李的
1.達成某種協議
2.二人根本就是有一腿



再則學生沒有比較屌
為什麼 可以不告 搞個保留法律追訴權
這是啥 可以吃嗎??


這些事 他在做下去之前 就自己必須先知道的事啊






完全不會想在那個網路購物平台買東西耶
封鎖內容農場及搜尋結果 https://reurl.cc/D9GmMj

supermaxfight wrote:
台灣的偷竊是告訴奶論...(恕刪)

他的問題不是偷竊這麼簡單
而是涉及公訴罪的偽造文書
還有詐欺
就看有沒有檢察官要不要主動起訴

Notice1987 wrote:
他的問題不是偷竊這麼簡單
而是涉及公訴罪的偽造文書
還有詐欺
就看有沒有檢察官要不要主動起訴


如果是公訴,報警就可以解決了
不過要被害者出來報警


本來就沒有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
就只有告、不告而已
換言之這種說法為我暫時不告你,在有效期限內我高興什麼時候提告都可以
  • 3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