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樓主的文章可以刪一下了, 誤會人家又射後不理...扣分~
lvpocketc2c wrote:
上星期六去了台北鼎鼎有名的光華商場
逛著逛著
確實原價屋價格很便宜
吸引了我
配玩零件之後
又得知一個消息
他們組裝不用錢
想說不用搬一堆零件回去高興了一下
說要2個小時
哇我已經過了2個小時
拿了號碼牌給他
店員每個配件都給我檢查規格對不對
感覺很有誠意服務優等
剩的配件也給我們打包回家
回家測試了一下
發現顯卡不夠力
好吧我打算再北上一次去換顯卡
雖然我知道是我挑的
但是7天日內我心想因該是可以換
好了終於一睡到了新光華天地
到了原價屋
我 : 你好我上星期六跟你買的顯示卡感覺不夠力想換
店員: 如果商品無損壞無法退換喔
我 : 可是7天之內
店員: 還是沒辦法喔
我 : 我就摸摸鼻子走了出去
很好突發狀況來了
我花了好幾小時到了光華
他卻說不能換就想把我打發走
於是我找了消保官電話
確認了一件事
消保法保障網路購物的消費者有7天鑑賞期或猶豫期的, 消費者可以單方面無須理由無須負擔費用來要求退貨的
第十九條
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郵購或訪問買賣違反前項規定所為之約定無效。 契約經解除者,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間關於回復原狀之約定,對於消費者較民法第二百五十九條之規定不利者,無效。
好了我已經準備要戰爭了
這次不找店員
我直接找店長
我 : 請問我買的顯示卡有點不滿意想換
店長: 找銷售給你的店員(一開始還要理不理)
於是找了這銷售給我的店員
我 : 請問我買的顯示卡有點不滿意想換
店員: 如果顯示卡沒損壞沒辦法換喔
我 : 我直接說可是消保法規定7天之內鑑賞期不滿意都可以退換(這次就不摸摸鼻子走了)
店員: 可是那是用在網購(騙誰..明明是郵購或訪問都可)
我 : 我坐車坐了好幾小時我今天沒換到不會走人
店員: 我要問店長一下
我 : 我接下來就是拿起我的手機猛拍 拍了我原本來的顯示卡+配件+貼紙 店名 對話錄音 (全配戰爭- -)
店員: 您好請問你要換哪一種的
我 : @!#$
之後貼了5000換了+夠
我原本是打算直接叫消法官來跟他們說
想了想他們都退一步給我換了我就也退一步
或許當時心情較好
哪天還發生這樣情況我直接跟他說我要退全額
今天終於嘗到便宜不等於全部
便宜有什麼用
售後服務不好還是沒用
我原本對原價屋映像值都很好
可是售後服務讓我大打折扣
以後貼點錢買別家售後服務好我也甘願
一定會有人說是我自己挑的又想換是我自己問題
購買前就要做功課
當你看到天上戰鬥機
不坐在裡面是無法知道他的快感.速度
當自己駕馭才知道有多重有多快
原本心想會不會是自己的問題
上網查了一下原來想轟的不只我
原本來算把拍的圖都貼上來想著想著他們隱私很重要
謝謝觀賞
無論是喜歡原價屋,討厭原價屋
我只是想討論一下沒有要任何筆戰的意思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