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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文]向欣亞數位股份有限公司致歉聲明

你要道歉的不是欣亞公司,是那些被你陰的消費/受害者

今天即使欣亞公司不究責了,消費者要告你也是輕而易舉

雞蛋再密也有縫,到後面就自己看著辦吧
使用自動化程式是一回事,
而偷取或是猜別人的中獎或領取序號,進而損失對方權益又是另一回事,
支持受害者出來告,
才能遏止這種錯誤行為。
kadogy wrote:
本人李侑軒(以下簡稱...(恕刪)


避重就輕的道歉文,而且道歉的對象還只有欣亞,其他真正蒙受損害的人呢?

你不是可能觸法,而是已經犯法!

"希望此事件能做為一般社會大眾的借鏡與反省" .. 你要社會大眾反省什麼? 是社會大眾要你這麼做?
kadogy wrote:
本人李侑軒(以下簡稱...(恕刪)


阿欣亞自身系統有問題

有道歉嗎?

這是重點 不需駭使用自動化程式猛力的執行某個相關程序嗎? 真是太有才了
├愛像是什麼┼只能用人生百態去看待┤
偷別人兌換碼取貨!
這已是偷竊罪了!
接下來又拿去賣!
銷售贓物!
買到的人要倒楣了!

這種只為"私利"的專業人士
實在是有夠沒尊嚴!
話說欣亞不把事情鬧大也是因為他的網站有漏洞

如果鬧大了 大家反而會去注意到欣亞

這個兩全其美的方法

只能算當初代碼被換走的人衰而已

至於欣亞~

好險本來就沒買過

之後應該也不去吧XDD
01.看起來自動化程式本身如果有"偷別人資料"去搶的話,應該是有問題的

有點像盜用

02.活動辦法是否有規定不能用程式去搶,還是有規定可以下單的一定要是"人"

03.可否用程式去搶(用自己資料),跟"用程式盜用別人資料去搶",也是兩回事
一個是不一定犯法(要看主辦單位規定),一個是一定有問題(個人資料保護法?)


所以重點是在於是否盜用個人資料去搶,而不是自動化程式的問題

程式無罪,但利用程式盜用別人資料的話才是有問題的

(用自己資料+自動化程式去搶,不一定有問題!那就只能看主辦單位的規則,若沒有就是沒問題!)

04.那個受害者直接電話線上問客服是誰換的,客服可以直接線上跟他確認嗎?

不是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為什麼客服可以直接跟他確認名字?怪怪的.

05.網站是否有保護好消費者的資料,還是再加強網站程式的檢查機制吧
這是李先生一方的說法

我只是很好奇欣亞的態度

其實這件事本身,其他受損失的人,都可以像欣亞請求債務不履行的損害賠償

畢竟契約是存在於消費者和欣亞之間,而非消費者和李先生之間

欣亞不求償,代表欣亞打算單獨面對消費者,很奇怪的一家公司

沒別的意思,只是覺得欣亞操作不符常規,

如果我是欣亞的股東應該會對欣亞採取法律途徑

s8726413 wrote:
01.看起來自動化程...(恕刪)


小弟感覺應該不是竊取他人資料去搶標

而是在搶標完成產生序號後,以自動化程式得到欣亞給予得標者的兌換碼吧???

然後兌換的過程類似德國法的冒名行為,有學者認為是無權代理,

法院有實務裁判可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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