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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情況 原價屋7天之內可以換貨嗎?(已解決)

122022312 wrote:


請問缺電腦的時候是否可以先去實體店家買主機板+cpu
下周用完退回去 再去別家買呢
畢竟常常有需要等待新品上市的尷尬期
如果可以這樣真是太好了


經濟部公告(99.6.21經商字第09902412200號,自100.1.1生效)
本公告適用於經濟部主管之零售業等,透過網路方式對消費者進行交易所訂立之定型化契約。不包括非企業經營者透過網路所進行之交易活動。
適用本公告事項之網路交易活動,已適用其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於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之範圍,仍不排除本公告之適用。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否解除買賣契約?其條件為何?


企業經營者為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時,約定不得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或應扣手續費始得解除契約,其約定之效力如何?


以上明顯段落做區分~ 是由華義大提供的法規~~

大哥,看清楚好嗎? 法條是適用於網路消費和郵購消費或者訪問消費時才能成立的!!

你到實體店面都看清楚實品了~還想怎麼退? 除非沒拆封或故障換新品外~還能怎樣???

122022312 wrote:
請問缺電腦的時候是否...(恕刪)


可以啊
不過不能去實體店家直接買
要用網路購物
只是被人幹譙的時候不要哀哀叫
台灣人的錢很難賺...可是很好騙

Miss ist falsch wrote:
全新品和二手品是有差...(恕刪)


依照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九條的規定,為郵購或訪問買賣的消費者,對於所收受的商品不願買受時,可以在收受商品之後七日內,以退回商品的方式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的方式,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只要是電視購物,郵購,網路購物這種見不到實體商品的交易都有所謂的7天鑑賞期

7天內不需要任何理由,想退就退,而且不用負擔運費

所以樓主的顯卡肯定能換,這是樓主權益不用心虛

當然如果有人想一直利用7天鑑賞期不斷的購買又退貨
店家的反制作法之一就是把你列黑名單以後拒絕和你交易
也不用跟我搬法律了,這我懂得很,
只是這所有都只是個人道德觀感問題,
店家顧客互相,消費糾紛通常是顧客有被欺騙的感覺,
可是這篇文都只是因為看到新的跳水價格所以才想換,並非瑕疵品,
說真的做人要有良心,僅此而已,
顧客有顧客的權益相對的店家也有,這種風氣不可長,根本沒必要鼓吹樓主堅持換貨的行為,
就好比你買了美金想賺匯差,可惜你沒買到低點就認為這已經是低點而買進,
事後能反悔嗎?
樓主實在沒必要為了這個跑去換,程序麻煩加上如果走消保官處理那也是很消耗時間跟體力。
Miss ist falsch wrote:
顧客有顧客的權益相對的店家也有,這種風氣不可長,根本沒必要鼓吹樓主堅持換貨的行為,



這邊有人鼓吹樓主去換貨嗎?
這邊只是討論可不可以退貨
我管他是不是因為跳水價的關係
要退貨根本就不用理由
要是商家不能接受就電電的把網路購物收起來讓可以接受的人去做
而不是開了網路商店又欺騙消費者說不能退貨

你怕買到別人的退貨那你可以去沒有網購的店家買啊
台灣人的錢很難賺...可是很好騙

華義 wrote:






這邊有人...(恕刪)


說真的 我覺得很多網路店家真的會騙消費者 不能退貨...

讓許多消費者的權益受損...


Miss ist falsch wrote:
也不用跟我搬法律了,...(恕刪)



店家既然敢在網路上販賣,早就該把7天鑑賞期退貨的成本考慮進去

做不到大可不要賣,沒有什麼鼓吹不鼓吹的問題

7天內要不要退貨全憑樓主自己高興,本來就不需要任何理由

反而是你一直鼓吹樓主犧牲自己的權益

華義 wrote:
這邊有人鼓吹樓主去換...(恕刪)


沒有網購的店家一樣會賣別人退貨的(前提是該產品無瑕疵),結論就是....
將心比心。
建議樓主沒必要去在意,因為3C就是這樣,越看只會越心痛。

eotomkimo wrote:
店家既然敢在網路上販...(恕刪)


當你買到別人用過的二手品你就知道感覺了,你會有和買到新品一樣的感覺?
在於你是否尊重。
當然這是我的想法,或許我前面用鼓吹字眼不好,但這是我的言論自由不是?
這也是我的權益我自己的主張,我也對我自己的看法用字負責。

Miss ist falsch wrote:
當你買到別人用過的二...(恕刪)


很在意買到二手品,購買的時候就該檢查清楚,不是買回去才懊悔

若是網路購買不滿意7天內可退換

自己的權益要自己爭取,不是只希望別人都不要退換貨被你買到

討論離題了~回復至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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