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2022312 wrote:
請問缺電腦的時候是否可以先去實體店家買主機板+cpu
下周用完退回去 再去別家買呢
畢竟常常有需要等待新品上市的尷尬期
如果可以這樣真是太好了
經濟部公告(99.6.21經商字第09902412200號,自100.1.1生效)
本公告適用於經濟部主管之零售業等,透過網路方式對消費者進行交易所訂立之定型化契約。不包括非企業經營者透過網路所進行之交易活動。
適用本公告事項之網路交易活動,已適用其他「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者,於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之範圍,仍不排除本公告之適用。
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
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否解除買賣契約?其條件為何?
企業經營者為郵購買賣或訪問買賣時,約定不得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解除買賣契約或應扣手續費始得解除契約,其約定之效力如何?
以上明顯段落做區分~ 是由華義大提供的法規~~
大哥,看清楚好嗎? 法條是適用於網路消費和郵購消費或者訪問消費時才能成立的!!
你到實體店面都看清楚實品了~還想怎麼退? 除非沒拆封或故障換新品外~還能怎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