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賣家近年來都在惡性的競爭,將利潤壓至非常非常的低,所以通常都沒有開發票給買家。但今年國稅局針對網路賣家嚴格查帳,輕則罰一倍,重則罰十倍,以網路上的超級大賣家來說,每月營業額往往超過百萬甚至千萬,一兩年下來,累積的營業額非常的驚人,那庫存的發票又要往哪裡去呢?整批賣給有需要的公司行號是最普遍的作法,但萬一被抓到又是一件不得了的罰金了。所以做愈大價格壓愈低的店家,愈危險,有些事無法講明,點到為止吧~
ajia0818 wrote:是永久停權嗎初次停權...(恕刪) 下面還有..你還沒說完哩此外,請會員注意,以下項目的重大違規,為了維護平台安全與秩序,只要有過一次不良記錄,將立即停權,不會給予任何復權機會。這些違規包括:詐騙或影響交易安全賺取不實評價嚴重規避拍賣費用多次大量刊登違規商品嚴重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與專利權其他經管理人員判斷嚴重影響交易秩序行為應該是有買家或是接獲其他相關稅務單位檢舉 才會變成這樣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