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七日內,
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說真的....還真沒買過一來就有問題的電子產品
因在公務需要買過Print、NB、DC、HUB、AP、LCD、SERVER、PC幾乎所有電子產品都買過
還真的很少一來就是有問題的
印象中唯一就是退過一顆Benq螢幕(私用),但先前已經調查過,有保固壞點,去電Benq也給我換
這種情形先確定東西功能無誤,自己也可以接受,才去想怎麼搞
於法他們是站的住腳的,於情合不合就......
"要玩可以,請先要了解遊戲規則是怎麼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