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愛台灣,我的國家 敬請多支持台灣國產品
尤其是入口網站本身架設的商城......
樓主直接找消保官吧!
別去消基會找調解,那是消基會民間組織,沒有法律強制力.
要投訴之前,記得先去立委服務處請他們代為發文處理~這樣會得到比較快而且正確的服務.
當然~
你要投訴的對象要搞對!
要找入口網站,而非找販賣主~因為您是跟P購買東西,而不是跟業者買東西~
P購跟業者間只存在著供貨需求,實際的販賣行為乃是由P購所建立,這個要點可千萬別搞混了!
搞混了~
不才保證你"敗訴"收場!
最後提醒您~
這件事情腦搞多大就搞多大!
有記者朋友的就叫他們直接採訪出新聞,水果報ˋ數字週刊當然也就是要一起出現.
經由這種種壓力之下,P購就算吐血也得找一顆來完成你當初的交易.
最後要記得"別貪心"!
達成原購買條件後即應收手!
不然~
往往最後被反撲的...都是那些貪心求償的人.
PS.
麻煩有些想出啥餿主意說啥要跑法院搞訴訟的就別跑出來這串耍嘴皮了~
這種沒幾千的CASE...是絕對進不了地方法院民事庭的大門;簡易庭若肯收...那就該是你家數代積福了.
而光是丟入簡易法庭...像這種千把元的案件...真的完全不知道會被積押到民國幾年.
(講真的~)
(這種千把元的CASE,通常到檢察官那邊就直接以不起訴處分了...別懷疑~)
就算遇上所謂的"正義牌書記官ˋ法官",剛好抽幾個小CASE想來個快速結案(做業績)~100%就是要雙方和解.
貪心提出精神求償之類的買方要求者,通常就是直接被法官以自由心證"判輸"~
不相信的可以去試試~
不相信又沒經驗又愛亂嘴砲的,來跟我辯這個...小心跌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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