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ith wrote:
沒錯 大家實際上都是看樓主一面之詞
所以如你所言 你就下了回文與開版不同立場的大部分是正義魔人結論 想必你也很清楚這些過程??
我忘了你是kimochi魔人
一個會把2450去掉零頭去到2350的魔人也很厲害的
樓主看到了吧
哀~這邊真理不會越辯越明
遇到有些想打泥巴戰的
真的是惹上了也只能無言
他們真的不會懂,所謂的服務,代價,心情的轉折,這些細微的問題
也不想跟你討論
永遠都只在價格上打轉
抓些自以為是語病的點窮追猛打
我是建議,就當作是社會百態吧
不過我個人是覺得蠻可惜的
若現在的年輕人,都被教育的這樣不成熟
不明事理,看事情不能全面,設身處地,同理心
台灣社會會繼續有很多摩擦
也很容易被政客媒體操作
omio wrote:
樓主看到了吧哀~這邊...(恕刪)
恩..不用離題離很大吧
是你自己說[試問,你們都清楚過程彼此的態度??何以能做出這樣的結論??]
反之 為何我不能用這個原則去質疑買家有問題的這一方??
一個人會用到這種大絕 這種討論就沒什麼意義了
既然都是不清楚 你就會比較清楚??? 難道照你這樣講:樓主的一面之詞就是一定的???
閣下別忘記了 這句以清楚為前提的大絕就是閣下先開槍的
回主題
雙方處理上並沒有太大問題
凡事都會有出錯的地方
買家也可以用 對方過失在先 要求對方先寄出回郵 再送回物品 再補回郵資
但是時間上會慢上不少 等於是拖到自己的時間
賣家這種要先寄回再補款在程序上並沒有不對的地方 而且時間上會更快
因為不管哪種方法 買家從頭到尾都不需出郵資
買家只是心急過頭才會這樣
部落格 http://lilithgo.pixnet.net/blog 電腦 布袋戲 acg 都可以找我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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