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串板凳上的最後一回 ~
我個人是認為...
人生在世...商人有商人的利益ˋ同行有同行的道義!
幹商人的沒哪個不想賺錢,只要是正當手段,自可無所不用其極.
但同行也要有同行的道義!不是同行有方便可使...我便利用至盡.(偶爾為之...尚或有感情可言)
要抓同行的方便當隨便...不是不行...只是技術上要有斟酌! 不是抓個名頭強來硬來就是天皇老子.
說難聽點~
就算是心情不爽刻意硬不換貨...
我相信應硬碟場最後挺的也是自家的快換中心,而不是一年花沒幾千的小咖客人.(能掰過關的理由太多了~)
只要99%的客人都能滿意,那區區的1%...大廠商根本就不看在眼裡!
因為這世界就是沒有能一家獨吃大餅的公司...
更別說若真的獨吃了...下跪磕頭的也只會是消費者,不會是廠商!
我相信在社會大學有認真打滾過幾年的...應該都聽得懂我文中的弦外之音.
推論本串的案例~
我是認為:
原價屋失在法理(打人就是不對),欣亞卻失在道理(惡弄同行).
因為今天欣亞若不爽原價屋有快換的吸客優勢,要超越或弄垮的簡單又不失道理更不砸銀兩的方式有二.
1.直接回報希捷,持續客訴原價屋快換服務不良(只要有實憑實據).
2.直接削價競爭,但凡希捷硬碟有問題...請客人自行拿去原價屋快換!(<=這就是同業技術手段)
今天原價屋打人是不對~(人世法理)
但今天欣亞沒事扛著自家招牌去砸人家原價屋的招牌...這也不對~(同業道理)
原可請客人親自原價屋快換跑一趟,甚至小聲說當作是賣自客人情的方便門不做...
自己卻無端仗義跑去原價屋幫客人出頭? 這其中必有相當的緣故存在!
有腦袋的...想想便知,這二者之間哪有誰是或誰非呢?
人是" 孰可忍孰不可忍 "的動物~
只要忍耐的底線到了...沒哪人不會腦充血的! 除非你是懦夫!
人嘛...原價屋是打下去了...
輸面...原價屋這口冷飯也是吃定了!(活該! 私下找人請對方去山上喝茶不就好了? 有沒出過社會啊~)
今天若打了個老實人,那要唾棄原價屋自是應該!
今天若打的是白目人,那在唾棄原價屋的同時...那...那位白目就不知道大家認為該不該同時唾棄了.
(我們正反兩方都得同時推論不是?)
本次案例中~
我們可以說打人耍流氓的原價屋算是個真小人...
但冷眼看待欣亞能弄到這種地步以爆笑劇收場...充其量也不過就是個偽君子.
一堆人在喊欣亞的人被打很可憐...
但似乎就沒人反過頭想想...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今天殺人都會依所犯情節因由而判有輕重~
怎會打人卻不問原因理由就一概以最重情結論? 鄉民...果然就是鄉民.
至於在本串窮喊要原價屋拿出錄影帶的...我是認為...你們想太多了~
今天真的有洨的...
就是法院走完然後一切證據判決公諸於世!
此時要劈死另一家那是易如反掌...哪還需要在網路上興風作浪卻又擺出個羅生門的姿態?
原價屋ˋ欣亞...你們二家在此次的事件中,還真是該業中的最佳丑角代言人啊!
JOG 90 : 玩具車,KOSO全組只差離合器買不到.
JOG 50 : 代步車,東西隨便裝裝就好...耐用為上!